3名醉驾驾驶员同日刑事拘留
3名醉驾者同日被刑拘 “结伴”进牢房
3名不同原因醉驾的驾驶人,最后殊途同归,被市北交警查获后,经抽血化验确认为醉酒驾驶,于3月2日同日被刑事拘留送进看守所。
现场一:2月17日18时30分许,陈某某和两个朋友在延吉路朋友家里喝酒,期间喝了大约两杯52度白酒,酒酣饭饱后步行回家。
22时30分许,陈某某的对象突然肚子痛得厉害,需要到医院诊治,陈某某竟然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路,到医院看完病后仍旧驾车回家,沿杭鞍快速路西向东行驶至山东路下桥口处时,被执勤的市北交警查扣。
执勤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10mg/100ml,后又带他到医院抽血化验,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确认其为醉酒驾驶,陈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并将承担刑事责任。
现场二:1月8日19时30分许,赵某某和同事三人在安阳路洛阳路路口一饺子店吃饭,赵某某和同事喝了不少酒,本来都有了醉意,而赵某某却逞强要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同事回家。大约22时35分,赵某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送王姓同事回家,出酒店后沿安阳路南向北行驶至郑州路上,沿郑州路西向东行驶至商水路路口时,被交警市北大队执勤民警发现并查扣。
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39mg/100ml,后又带他到医院抽血化验,酒精含量为186mg/100ml,确认其为醉酒驾驶,赵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并将承担刑事责任。
现场三:2月13日18时许,宋某某和一个朋友在台东威海路步行街一酒店喝酒,期间两人喝了7瓶啤酒,由于宋某某和人约好到闽江路附近一家酒店饮酒,23时许,宋某某驾驶鲁A5818W号小型轿车沿胶宁高架路西向东行驶至镇宁桥辅道处,被交警市北大队民警查扣。
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64mg/100ml,后又带他到医院抽血化验,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确认其为醉酒驾驶,宋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并将承担刑事责任。
陈某某、赵某某、宋某某被依法传唤到市北交警大队接受讯问后,3月2日,市北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上述三人实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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