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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安青岛】1小时查获8辆疯摩托 无证无牌驰骋禁摩区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任俊峰 | 责任编辑:山峰 2017-03-19 21:11:15

【畅安青岛】青岛摩托车大整治 大多无证无牌

很多摩托车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难追索赔偿

    摩托车的定义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中对摩托车的规定: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主要分为普通摩托车:最大设计时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ml的摩托车,若使用电驱动,电动机重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4KW;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时速小于等于50km/h且若使用发动机驱动,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50ml的摩托车,若使用电驱动,电动机重大输出功率总和不大于4KW。但不包括:

    a)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的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b)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kg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c) 全部由上肢操作,并贴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 km/h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机动车轮椅车标准》(GB12995-2006)) ;

    d) 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 20km/h,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不大于40KG、电动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40W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 。

    注:1、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或使用报废机动车的发动机(电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拼装组装的车辆统一以拼装车处理。

    2、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改变已认证或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统一以非法改装车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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