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正在对涉嫌酒驾的冯某某进行酒精检测
案例二:自我感觉没问题 侥幸酒驾被查
3月18日晚,交警市南大队宁夏路中队在东海路开展例行夜查行动,晚9点20分,一辆黑色轿车驶到检查点,面对民警的检查,驾驶人冯某某显得非常不自然,结果经过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5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面对现场民警,冯某某直呼后悔,表示自己的确错了,愿意接受处罚。
据冯某某说,当晚在他崂山区某酒店参加朋友聚会,因驾驶车辆本不想喝酒,无耐一高兴就喝了一瓶啤酒,聚会结束后,自己觉得状态不错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就侥幸亲自驾车回家,结果半路被夜查民警当场查获。冯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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