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某某骑着共享单车误上高速
青岛新闻网4月9日讯(记者 任俊峰)因为道路不熟,一男子骑着共享单车误上了高速路,幸亏高速交警及时发现。
4月8日下午3时20分,青平高速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当警车行至青银高速上行线K4靠近李村立交时,发现一男子由南向北在应急车道内骑自行车,李信刚副大队长立即示意其停车,初步核实了相关情况,现场指出该男子的违法行为,随后通知中队民警,一起将该男子带离高速至中队做进一步处理。
民警对邢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经了解,骑车人邢某某,外地人,在崂山区株洲路上班,为了方便他注册了酷骑共享单车。当日下午,邢某某在劲松三路骑了一辆共享单车准备到株洲路单位上班,没想到骑行至深圳路辽阳东路口时,由于道路不熟,从“青岛东”入口进入误骑到了高速公路上,一直骑到了李村立交附近,后被民警现场制止。
行人、非机动车不允许上高速
《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9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民警对邢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提醒,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快,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相当于把自己置于极度危险的境地,一旦发生事故,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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