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我市保障房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公租房租住满5年可否购买?……为全面宣传住房保障政策,4月14日,市住房保障中心李万红副主任做客青岛政务网,就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话题答疑解惑。
李万红介绍,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连续第十一年将其列入了市政府市办实事。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6.3万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2017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货币补贴保障力度,将住房保障方式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计划通过实物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实施住房保障6000套(户)。
网谈中,不少市民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出售问题颇为关心。对此,李万红介绍,根据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购买价格届时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目前,为最大程度发挥已建成房源的循环保障效应,主城区暂无出售计划。此外,李万红透露,近年来,为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及高层次人才住房建设工作,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均可申请租赁或购买人才公寓。具体房源信息可向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所在区(市)人才公寓建设部门咨询。按照《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我市建筹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青岛英才211计划中确定的引进人才、经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来青创新人才、投资创业人员和创客等人员供应。同时,对申请人员的人才层次、户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住房等条件也做了相应规定,具体标准可参阅相关文件,也可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李德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