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0日讯(记者 于泓)今天中午,市南区教体局发布《市南区2017年招生工作情况说明》,根据计划,市南区2017年小学招生预计5500人左右,初中招生预计约3200人。
市南区2017年招生工作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17年市南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持稳定,继续规范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科学统筹做好招生工作,保障教育公平。
第一方面:关于小学入学工作
一、小学招生工作基本情况
(一)小学招生计划
2017年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97000人,其中市南区预计5500人左右。
(二)小学入学年龄及条件
公办普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继续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凡在市南区学校学区内有正式常住户口,户主及落户房产所有权人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单等合法有效凭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幼儿健康手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材料的原件报名。
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青岛三江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青岛市中心聋校招收3个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实验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对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段残疾儿童少年,将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
(三)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1.报名时间: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日、2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各校按学区范围对适龄入学儿童报名登记。
2.网上入学信息采集:市南区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4月29日至5月31日),登录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上的“市南区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对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进行网上登记,为科学统筹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做好准备。
3.报名宣传:2017年4月中旬开始,区教体局、各学校将通过媒体、网络等宣传媒介,并通过幼儿园、社区等多种途径,以多种形式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宣传入学相关政策、工作安排、咨询方式等。4月21日起,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的“市南区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开放,家长可登录后进行入学政策、学区等相关查询,便于家长了解政策、做好入学报名准备。区教体局将印发《衔接教育手册》发放给市南区各学段毕业生,关注家长和社会关切,做好招生入学宣传、答复服务等工作,提供更科学、便利的入学指导和服务。家长还可拨打区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电话88729255了解相关工作。
各小学将于6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在校门口及学区内的主要路口、周边幼儿园门口及相关居民委员会张贴招生简章,说明招生的年龄、时间、办法、要求和学区范围,并将在市南工作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办法及要求,学生办理缓学等相关要求及流程一并公布,并适时通过家访等方式,向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家长签收,通知家长依法送子女按时报名、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招生、入学相关的考试性选拔。
4.录取安排: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后家长登录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查询新生入学录取学校,各小学要充分做好招生答疑服务工作,并可自主采用适当方式向适龄入学儿童发放体现学校特色的录取通知书。7月24日(星期一)前各校完成网上报名系统中预录取工作。7月28日(星期五)各校将一年级新生报名系统中的已录取学生信息提报教育科。
5.缓学办理: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小学统一报名时间申请办理缓学,先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市南区教体局2017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见附件1),经学校调查了解属实后盖章确认,再由家长本人于7月3日(星期一)—7月4日(星期二)到市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南区宁夏路286号)区教体局窗口办理核准。
6.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校要结合全国特殊教育试验区工作任务,推进做好特殊儿童入学鉴定、医教结合、送教上门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以确保各类特殊儿童按时入学。青岛三江学校要主动联系残联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6月16日(星期五)前将《市南区2017年适龄入学特殊儿童摸底调查表》(附件2)报教育科,招收我区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有市南残联出具的残疾证、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适龄儿童入学。公办普通小学要积极争取街道、社区等部门的支持,协同做好各类特殊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积极主动地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针对实际和需求做好特殊儿童入学鉴定的初核汇总、联系家长等工作,7月4日将入学报名中发现的特殊儿童情况填写在《市南区2017年适龄入学特殊儿童摸底调查表》(附件2)上报教育科,并协同做好入学鉴定、康教结合、送教上门、孤独症实验等服务工作。
(四)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民办小学第一阶段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11日(星期四)至5月20日(星期六),5月21日(星期日)第一阶段招生报批。第二阶段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23日(星期二)至6月1日(星期四),6月2日(星期五)第二阶段招生报批。
(五)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 要求,区教体局将按照统一报名、统一安排接收学校、统一安置学生的原则,统筹规划,妥善安排好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保障符合我区入学要求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1.网上入学信息采集时间及要求
申请来市南就读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4月29日至5月31日),登录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上的“市南区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2.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青岛北京路小学(市南区北京路65号)、青岛朝城路小学(市南区朝城路5号)、青岛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市南区濮县路10号)、青岛宁夏路小学(市南区宁夏路173号)、青岛香港路小学(市南区徐州路28号)、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市南区高田路72号)(以上学校仅为报名审核材料地点,非入学安置学校。)
请按照入学信息采集后通知单上的地点进行现场材料验证报名。
3.报名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来我区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三区户籍的);
(3)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市南区自有住所或在市南区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的住所);
(4)符合我区规定的入学年龄。
4.办理程序
(1)申请。在区教体局规定的统一审核材料时间内,外来务工人员持“入学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南单位缴纳)或者是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市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或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①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②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③出生证;④预防接种证;⑤健康证明;⑥幼儿园评估手册;⑦原学校学籍档案(小学一年级除外)。
(2)审核。学校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统一审验,符合条件的,在局属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原则上在其居住地4公里(8站)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3)入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区教体局的安置单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转学的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4)建籍。区教体局和接收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建立学籍。
第二方面:关于初中入学工作
一、小学毕业工作
全区各小学自主进行毕业年级期末学业水平质量检测,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检测时间为:6月13日(星期二),测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初中入学安排
(一)初中招生计划
2017年全市初中招生93000人,其中市南区预计约3200人。
(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2017年初中入学政策保持稳定,在招生区片内通过电脑派位或整体调拨等方式进行。我区教体局将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各学校就近入学的条件、范围和招生计划。各初中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招生、入学相关的考试性选拔。
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东片小学:嘉峪关学校、区实验小学、镇江路小学、香港路小学、宁夏路小学、宁夏路第二小学、南京路小学、新昌路小学、天山小学、福林小学、燕儿岛路第一小学、金门路小学、基隆路小学、新世纪学校、银海学校、麦岛小学(符合相关规定的毕业生)共计16所学校。
片内中学:5中、51中、57中、59中。
东片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采取整体调拨入片内对应中学的办法。
(2)中片小学:莱芜一路小学、德县路小学、文登路小学、太平路小学、市实验小学、大学路小学、榉园学校共计7所学校。
片内中学:7中、26中、39中普通班。
中片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
(3)西片小学:北京路小学、莘县路小学(2017年无毕业生)、朝城路小学、定陶路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贵州路小学、八大峡小学共计7所学校。
片内中学:24中。
西片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采取整体调拨的办法。
4月19日(星期三)各小学召开六年级毕业班家长会,传达小升初相关工作,实行电脑派位片的中片小学毕业生需按自己意愿的先后顺序,将本片内所有中学依次填报为初中入学志愿,不得跨报两个片或两片以上的中学,否则报名无效。填报完毕,须由家长签字生效。未将片内中学全部填报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则由电脑分派到学位未满的学校。4月20日(星期四)家长填写并到毕业小学提交《市南区2017年初中入学志愿填报单》,以及跨区片调拨、回原籍、残疾生调拨申请表,签字确认初中入学志愿,由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并把经家长审核确认的毕业生填报的姓名、编码、志愿等相关信息录入“青岛市小学升普通初中联网报名系统”。4月21日(星期五)中片小学家长到毕业小学签字确认志愿,完成报名工作。
2.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报名、录取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可面向市内三区招生。第一阶段招生不足的,面向学校所在区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5月11日(星期四)至5月20日(星期六)民办初中学校第一阶段招生报名,5月21日(星期日)民办初中学校第一阶段招生报批。5月23日(星期二)至6月1日(星期四)民办初中学校第二阶段招生报名,6月2日(星期五)民办初中学校第二阶段招生报批。各民办中学要严格按照招生规定和相关日程,认真做好招生工作。
(三)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1.市内三区跨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年级期末学业水平质量检测。根据就读学校所在区教育(体)局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和实施办法,可继续升入当地初中。若需回户籍所在区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小学和区教育(体)局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统一报学生户籍所在区教育(体)局,由户籍所在区教育(体)局安排在距其户籍、居住所在地4公里或乘公交车8站范围内有学位的非热点学校就读。
因家庭户籍、居住地变动(超过4公里或乘公交车8站)而要求跨片调拨的学生(区内相邻的两片不属于跨片范围,无法调拨),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进行初审汇总后到区教体局审批。区教体局将在距学生户籍、居住所在地4公里或乘公交车8站范围内有学位的非热点学校安排就读。
户籍属于青岛市内三区以外、外市户籍的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需办理回原籍手续。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7),毕业生所在小学审核相关资料,审验合格后提交学校所在区教育(体)局,区教体局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留存。学生家长需与户籍所在区教育(体)局联系,由该地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初中学校就读。
以上跨区、片及回原籍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需于5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报教体局教育科审批。
2.在市内三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市内三区户籍地就读初中的学生,原则上在现就读小学毕业。8月中旬持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区教育(体)局申请初中入学。参与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及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小学毕业生,需于5月8日(星期一)—5月9日(星期二)前向户籍所在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体)局审核同意后,通过“青岛市市内三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打印报名单,持户口簿和报名单到相关学校报名。
3.青岛第二实验初中与青岛六十五中作为同一个招生区片,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招生范围为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埠东片(埠东片范围: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有关小学。户籍属于上述招生范围但在其他区域上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照跨区(片)调拨的政策规定申请参加上述两所学校的电脑派位。具有崂山区户籍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不参加派位,直接申请回崂山区初中学校就读。
第三部分:关于其他相关工作
一、持续优化入学报名信息服务
2017年,继续规范、优化招生服务信息化系统,在2016年开发使用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做好调研、维护、调修、改进,优化招生宣传、数据调研、报名管理、入学查询、衔接教育、报到培训提醒、一键建籍等功能。规范服务招生入学,深化推进实行小学入学、转学的信息化管理。开发初中报名管理接口、录取网上查询等招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并纳入教育信息化管理的网络体系。
同时,为方便家长查阅招生入学信息,我局将在政务微信公众号(市南教育)中新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菜单,点击可以直接进入市南教体政务网一键查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等信息。
2017年4月29日至5月31日,市南区户籍适龄入学儿童家长、符合相关规定申请转入市南区学校的非毕业年级家长,及来市南就读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家长,均需登录市南区教育政务网上的“市南区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平台中的招生政策宣传、学区查询、报名管理等功能,将持续开放到8月底招生工作完成的时段。
二、确保按时入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学校要严格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在新生报名前做好入户走访,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通知适龄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按时送适龄儿童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要继续认真有关文件精神做好驻地部队子女等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三、延续设置“入学缓冲区”
为进一步缓解2017年入学压力,拟延续2014、2015、2016年设置的“入学缓冲区”。对生源数量超出学校容纳量、即使扩班也无法全部解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部分学校,在保持学区不变的前提下,依据生源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合理、公平、当年有效原则,科学调控、统筹安排,为部分区域家长提供相邻的学校可选择就读。在缓冲区域内的正式常住户籍儿童,仍到户籍所在地的划片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区教体局将在6月初完成生源摸底和学区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学区缓冲区,并在招生入学正式报名开始前,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深入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
2017年学区制工作重心应全面从改革框架搭建、教育特色初显的过程,转移到聚焦内涵,提升品质上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统筹推进,指导各学区及学校继续深入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依章合作管理。各学区要结合16年学区制建设实施情况进一步修订《学区理事会工作章程》,规范学区理事会建设,扎实推进“六个统筹”(即统筹招生培养、统筹教师资源、统筹课程建设、统筹教学研究、统筹教育资源、统筹家长资源);要不断丰富学区制的运行模式,聚集各方力量参与学区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全方位的交流、融合,努力补齐短板,更好地为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服务。
二是推进课程实验。今年学区制的一大亮点,是将幼儿园也纳入学区制管理,各学区应围绕幼小、小初衔接两大方向,推进核心素养课程实验,积极探索建立学区“菜单式”课程,尝试构建满足学生需要、立足学校实际、体现学区特点的幼小、小初衔接教育课程体系。有条件的学区可尝试开展初高衔接课程实验,集学区之合力,构建学区课程群,进一步提升学区课程发展品质,探索创设纵向衔接、横向协作、十二年一贯、特色发展的育人模式。
三是发展学区特色。根据各学区工作规划及实际,在学区建设目标的指引下,自主选择、培育各学区的特色教育项目,优化学区一体化育人特色项目的建设。同时加大对学区内教育相关社会资源的拓展,进一步发挥学区理事会的作用,更广泛地挖掘、吸收学区社会力量参与学区制建设,合力支持、促进学区办学品质的提升,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学区化试点的改革活力,探索学区教育治理体系。
四、加强学籍管理。
要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五、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媒体取得联系,共同配合,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突破宣传难点、消除宣传盲点,特别要加强对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运用,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和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要认真核实查处。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要针对少数适龄儿童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提前对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增强告知及解释力度。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督促改正。各学校要积极联络新闻媒体,宣传学校的办学特色及优势,帮助广大市民了解、支持市南教育和学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积极倡导“适合的教育是最好的教育”的理念,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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