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物业办:停电损失该由物业赔偿
12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胶州市建设局物业办,相关负责人称正北名苑停电的原因是该处35kv变电器坏了一个重要零件,这个零件必须要到青岛市区购买,所以导致停电时间较长,针对停电给业主带来的损失,该工作人员称这一职权已经下放到三里河街道物业办。
随后,记者来到三里河街道物业办,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停电的第一天(11日),胶州市物业办和街道物业办便已经介入,一直在协调物业、供电、居委会等多部门,并已经通知派出所加強小区的夜间巡逻。至于停电对业主造成的损失,该负责人称该由物业公司负责,如果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物业办可以从中调解,至于业主反映的“不交物业费就不给交电费”的问题,该负责人称这是违规的,物业费和电费不应该捆绑。“下周物业办将召集物业公司,供电部门和业主代表进行座谈,杜绝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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