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可修改两次志愿信息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及第一次征集志愿,仅限于达到或超过我省首次确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文理类、春季高考本科普通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资格线为首次确定的本科普通批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自主招生批志愿,仅限于达到或超过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的考生填报,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适用于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公安类专科招生,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我省首次确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的考生可以填报。 “3+2”贯通培养高职阶段招生,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我省本科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的考生可以填报。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最多可以修改两次志愿信息,并以最后一次填报(修改)提交的信息为准。凭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填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补报志愿申请,也不允许考生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得由任何人代替。
平行志愿批次一般不允许退档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已确定的投档范围内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受限等)退档外,一般不允许退档。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部属及非山东省属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山东省属高校本科按公布招生计划1:1.03、专科按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本科普通批分两次划定录取线 文理类
本科提前批不单独划线,所有高校录取线不低于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线在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由试点高校自主确定,去年该项招生则要求不低于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
自主招生批中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录取需依据高校模拟投档线和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高校模拟投档线按照本科普通批所有招生高校通过3次模拟在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具体办法如下:第一次,按照已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分别提供给部属或非山东省属高校模拟投档最低分数线,相关高校可据此确定投档比例。第二次,根据调整后的投档比例(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1)或招生计划,提供模拟投档分数线,相关高校据此确定最终投档比例。第三次,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并向高校 提供模拟投档线。山东省属高校按公布招生计划1∶1.03的比例参与模拟投档。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往年本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情况,结合今年招生实际,合理划定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本科普通批分2次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第1次分文理类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第2次在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含服从调剂考生),分文理类根据征集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相比往年,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比例不大。
专科(高职)提前批中公安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首次确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执行。直招士官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划定。飞行技术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但不低于我省专科(高职)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科(高职)普通批,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其他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划定。 艺术类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执行的高校和专业可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按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原则划定艺术文、艺术理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省普通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
在体育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分别按全省体育类本科、专科(高职)招生计划1∶1.4和1∶2的比例划定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普通批
本科普通批按照平行志愿按照 “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在线上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预科班等对考生报考资格有要求的招生类型投档时须关联合格考生名单。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每次志愿首轮投档录检结束后,如高校有缺额计划则采取多轮投档的办法补充投档。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根据其当次志愿填报的高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进行下一轮次投档。投档时不降低分数要求,考生高考成绩 (位次)应达到或超过计划缺额高校当次志愿首轮投档线(位次),且考生不再参与上一轮退档高校的投档。录取过程中,根据高校缺额计划和高校回档时间情况确定多轮投档的次数,今年高考投档录取首次使用多轮投档,目的也是最大限度的保证考生被录取。
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夏季高考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文史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部属及非山东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山东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1∶1.03的比例投档,去年这一比例为1∶1.05。 专科普通批
专科(高职)普通批投档比例为公布招生计划的1:1,投档原则、征集志愿投档及多轮投档办法与本科普通批相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投档录取完成后,再投报考其他计划志愿的考生。专科(高职)普通批调剂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填报高校服从调剂志愿生源情况,分文理类按1:1的比例确定高校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 (位次)到低分(位次)向高校随机投档。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不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