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公务用车喷涂“公务”标识
严格规范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了解到,我市正式启动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喷涂工作,让车改后缩编至七百余辆的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再次戴上“紧箍”。
“公务用车的‘公务’两个字,中间有一个五角星,两条横线,下面标注有监督电话,如果公务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可随时拨打监督电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务车辆统一喷涂标识,是根据中央车改部署的一项后续内容,通过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对车改后的车辆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和透明管理。
据介绍,车改之后留用的所有公务用车,分两类,一类是公务字样,另一类是行政执法字样。根据中央车改要求,山东省对各地市的公车标识进行了统一设计,喷涂统一标识的车辆范围覆盖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的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用车,公安、检察院、法院原有已经具备规范化标识的车辆继续保留。
“未来一周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将全部喷涂完毕,各区市公务用车也将按计划陆续启动统一标识喷涂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该负责人表示。(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刘振兴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