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新闻网6月4日讯(记者 黄晓)今天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20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青岛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项污染物浓度首次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创2013年新国标实施以来最优水平。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刘家平介绍,为巩固并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今年3月青岛出台了《青岛市2021年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攻坚30条措施》,从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污染防治、燃煤污染防治、面源污染防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等6个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
他表示,空气质量与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民生问题。目前虽然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空气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为此今年出台了新的"30条"。与去年的工作相比,新的"30条"在六方面工作措施中,分别突出了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遏制夏秋季臭氧污染;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防治燃煤污染,推进清洁取暖建设;加强信息化管控能力建设,提升环保的监管效能;强化秸秆露天禁烧和鞭炮禁放管控;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调度推进机制等重点工作任务。这也是为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坚力度、延伸攻坚深度、拓展攻坚广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