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6日讯 经过20余天的试运行后,11月15日,青岛交警正式推出“无事故证明”网上申请、自助打印服务,实现办理业务“零跑腿”。
“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俗称“无事故证明”,一些特殊行业要求驾驶人必须出具“无事故证明”才能上岗。工作人员介绍,以往,开具这样的证明需要驾驶人本人到服务窗口办理,时间成本较高;如今,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申请,3分钟左右就能办理完成,十分方便快捷。
流程图
此外,今年6月我市还推出了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便利措施。该便利措施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通过交通事故处理民警提供的查询码,自行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案件相关证据材料。
一、查询主体:限定为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二、查询方式:当事人各方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证据材料。
三、查询内容:包括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勘查笔录、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模拟实验笔录以及机动车保险单、当事人驾驶证、事故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等证据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证人等要求保密的内容不提供查阅、复制。
四、办理流程:当事人各方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需要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的,提交书面申请,由办案民警对其身份审核确认后,采集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号码和联系电话,确认后自动生成查阅码,并打印事故证据材料查阅凭证送交查阅人。查阅凭证包括事故编号、查阅码、查阅途径和权利义务等信息。查阅人可以通过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个人账户登录,凭借事故编号和查阅码进行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实现了“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通讯员 赵青 王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