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做肠镜捅破结肠告医院]
吕先生因便血前往北京王府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在做结肠镜检查并切除息肉后,吕先生感到腹痛难忍,但被医生告知是“正常现象”。当晚,吕先生被诊断为肠穿孔及弥漫性腹膜炎,住院治疗半个月。出院后,吕先生将院方起诉至法院,索赔12万余元。昨天,昌平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时,院方表示肠穿孔系并发症,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术后疼难耐
医生说“忍忍”
今年4月22日,吕先生因便血前往北京王府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并按照医生要求,次日再到该院接受结肠镜检查。手术过程中,消化内科的宋大夫告诉吕先生说其横结肠中有块息肉,并询问是否要切掉,得到同意后,宋大夫为吕先生切除了息肉。术后,医生嘱咐他要去厕所排气,在此过程中,吕先生感到腹痛难耐,遂让妻子去向医生反映,被告知“没事,忍忍吧”。
第二次如厕,吕先生仍疼痛不止,妻子再次找到宋医生,但医生只简单回复了句“做肠镜都这样,忍忍就行了”。第三次如厕后,吕先生已经疼得无法站立。第四次如厕时,吕先生在厕所内遇见宋医生,再次当面反映了情况,这次医生未做任何回答就离开了。半个小时后,吕先生从厕所出来时,看到医生已经下班,只得在妻子的搀扶下打车回家。
返院看急诊
方知肠穿孔
回到家中的吕先生感到站也不是,躺也不是,又想吐又想拉,可是什么也没有。家人见此情况,赶紧打电话向老家的乡村医生求助,把吕先生的手术内容以及术后表现告诉医生,对方判断说可能是肠穿孔,并建议家人赶紧带吕先生前往就医。当晚10点,妻子再次陪同吕先生前往王府中西医结合医院看急诊。在经过系列检查后,吕先生被诊断为结肠穿孔及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当时便被留院进行手术治疗。
在住院治疗14天后,5月6日吕先生出院回家。事后,针对这一情况,吕先生曾多次找到医院协商赔偿事宜,但院方只口头同意赔偿5000元。协商无果,吕先生将医院起诉至昌平法院。
庭审现场
院方称肠穿孔系并发症
昨天上午,昌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负责为吕先生进行手术的宋医生本人并未出庭,医院方面委托一位律师和另一消化内科的医生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
面对吕先生的起诉,院方代理人表示,事发当天的息肉切除手术过程顺利,术后创面无出血及明显穿孔。检查结束患者声称腹痛,但未见明显异常,遂自行离院。院方承认,当晚吕先生因腹痛再次就诊,院方为其进行了腹腔镜结肠修补术。院方认为,院方在术前向患者告知了相关风险,履行了告知义务,患者知情同意后医院才做的手术。息肉切除是有创操作,现代医学并不能保证绝对安全,患者术后出现结肠穿孔是手术并发症,医院的诊疗行为手术操作正确,因此不构成侵权,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院方同时出示了一份由吕先生签字的告知书。记者看到这份《消化内镜检查知情同意书》写有“本项诊疗检查是一种创伤性的诊疗手段,一般来说是安全的,但因个体差异,在操作过程中仍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在这段话后面,罗列了11项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对检查组织器官所造成的损伤、穿孔(食管、胃、肠等)”。
患者诉说
折腾半个月瘦了20斤
41岁的吕先生昨日亲自参加了庭审,尽管已经过去近三个月,吕先生的面色仍稍显蜡黄。“手术前我150多斤,折腾这半个月后,我出院时的体重只有132斤了。”吕先生告诉记者,从事装修工作的他以前都是和工人一起扛材料,“现在明显有心无力,只能站在旁边指挥他们干活”。
对于院方出示的告知书,吕先生表示“术前没告诉我还有这种风险,签的时候就说签个字,他没让我看,我也没想着仔细看,就觉得这么大医院这么小一个检查,不能出事。”
庭审结束后,医院方面参加庭审的医生告诉记者,在医学界,吕先生这种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是0.6%到0.7%。“我干消化内科快30年了,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事。”这位医生说。
庭审中,吕先生的律师表示要申请对该案进行司法鉴定。随即法官宣布休庭,待鉴定结果做出后,再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