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目失明的张先生因窗户被邻居挡光而将对方告上法庭。他认为,自己虽然作为盲人也有采光权。记者昨天获悉,在通州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被告邻居主动将挡光的棚房拆除。
张先生膝下无儿无女,长期依靠兄弟照顾,和马先生相邻单元而居,均住在通州区某小区的一层,两个相邻单元楼门中间有1.5米的间隔,属于公共空地。马先生在此地建设一石棉瓦棚房,致使张先生家的厨房窗户被遮挡。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效后,张先生将马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拆除私自搭建的石棉瓦棚房。
张先生表示,马先生私自搭建石棉瓦棚房严重影响了他家的采光以及通风,自己虽然作为盲人也有采光权。
法院经现场勘查发现,被告搭建的房屋导致张先生家厨房的窗户完全被遮挡。法院认为,采光权是人们生存所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盲人虽然看不见阳光,但很明显也具有接近光的权利以及享受光的权利。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马先生自行拆除石棉瓦棚房,后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