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议会得知此事后,立即着手制定新的法案,不仅在1天之内快速获得一致通过,且惩罚力度也很给力。根据新法,任何人未经允许,使用照相、摄像、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偷拍他人私处或隐秘部位,不管是否为衣服下方或周围,都属于犯罪,将面临最高2年半的监禁和5000美元罚款。如果偷拍的是18岁以下儿童,处罚将加倍。
民主党籍州长帕特里克(Deval Patrick)7日签署此法,立即生效。州长办公室发言人向媒体表示,通过新法是为了回应最近的法院判决,不是仿效其他州法。
据悉,马萨诸塞州的偷窥事件时有发生,2011年至今就有13起,不少案件仍在调查中。新法的出台,又可以让马州女性安心地在地铁里穿裙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