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酒醉男竟遭好色男“捡尸”性侵!27岁郑姓男子和友人到KTV时,见1男醉倒厕所门口,先趁机偷走对方皮夹,再趁送对方返家时以手指性侵,隔天酒醉男觉得屁屁痛痛,才惊觉被性侵。台北地检署昨依窃盗、猥亵罪嫌起诉郑男,至于涉性侵部分,仍由警方侦办中。
起诉书指出,染金发的郑男,今年1月20日与王姓友人到敦化南路KTV喝酒唱歌,一直凌晨2时30分,郑上厕所时,见1名男子醉倒厕所门口,不醒人事,认有机可乘,即动手偷走酒醉男的皮夹。
5小时后,郑再去厕所时,见酒醉男仍未清醒,竟假装是醉男的友人,与服务人员合力将酒醉男扶至KTV沙发区,郑趁服务人员离去,四下无人之际,脱去酒醉男的裤子,把玩对方下体10余分钟。
后来,郑假意送酒醉男返家,并在醉男家中用手指性侵对方,酒醉男睡到当天下午,起床后觉得屁股痛,惊觉遭性侵,且发现皮夹不翼而飞,报警处理。
警方调阅监视器查出郑男涉案,郑坦承曾在沙发区脱去被害人裤子,抚摸下体,但被害人太醉,没有生理反应,但郑男否认偷窃,并辩称他靠近酒醉男,不是偷皮夹,而是捡手机。
至于被害人则说,当天他喝得很醉,发生何事没有印象,只记得被带回家中,感觉肛门有被异物侵入,但感觉细细的,“不像是生殖器”,他因感到不舒服,一再扭动臀部拒抗。
检方2度传唤郑男均未到,依据监视器画面,认定郑有偷窃、猥亵情事,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