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3日下午,黑龙江小伙儿朱某找到一名“站街女”,两人谈好价格后在一间出租屋进行性交易。完事付款,朱某喝酒去了。
借着酒劲,朱某又回来了,谈好价格再次进行性交易。事后“站街女”拿起嫖资要走,朱某又提出额外要求,被“站街女”拒绝。朱某本来醉醺醺的,一听这话觉得对方斤斤计较,火人了,拔出一把尖刀对着“站街女”的腹部一顿乱捅,看到对方血流如注,他撒腿跑了。
“站街女”报了警,警察沿着朱某逃跑的路线追击,把他抓着了。“站街女”被送到医院抢救,捡回一条命,警察让其先住院治疗。卖淫行为要受到治安处罚,应被行政拘留。不过,该女可能知道自己要受处罚,住院治疗结束后悄悄溜了,作为被害人的她不肯再露面了。
朱某酒醒,对持刀重伤对方的行为也挺后悔。本来双方就是违法行为,为这么点要求致人重伤,又没钱赔。后悔也没用,办案司法部门一查,朱某没有犯罪前科,法庭认定朱某是持械作案,这是从重情节。
结果 今年4月21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