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台北市万华区有一名在市场搬菜的男子,去年将他养的猫咪活活吊死在阳台,吓坏不少路过的行人。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违反“动物保护法”,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虽然法院给予缓刑,但命令男子要提供160小时义务劳务。
判决书指出,35岁的黄姓男子于2013年6月28日下午4点多,在三楼住处以绳索环绕他养的猫咪颈部,然后吊挂在阳台上,将猫咪虐待致死。附近民众经过,发现猫咪的尸体被吊挂在公寓阳台上纷纷报警,黄姓男子虐猫的恶行才被查获。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黄姓男子违反“动物保护法”里的恶意虐待动物致死罪。审酌被告不尊重动物的生命权,残害动物致死,犯后坦承犯行,再考量被告为市场搬菜工,家中经济勉强可以维持等因素,衡量以后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得易科罚金,并宣告缓刑两年,同时命被告在缓刑期间要提供160小时义务劳务,以好好反省。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