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清,南充市营山县清水乡老银村人,1998年10月28日深夜被人发现死在家中。当时,她25岁,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其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警方调查后称,唐德清之死系自服农药中毒死亡。
但该结论未打消死者家属疑虑。唐德清的家属不相信她会自杀,并控告同村杨某“故意强奸杀人”,但警方经审查认为,没有上述犯罪事实存在,决定不予立案。唐父坚持女儿不可能是服毒自杀,16年来,一直未将她的遗体下葬。唐德清的遗体一直未腐,成为一具干尸。
唐父称,不是不想让女儿下葬,只想弄清楚她到底是怎么死的。
核心提示
警方说明
今年5月22日,营山县公安局就唐德清死亡一事作出公开情况说明称,通过尸检分析,可以排除他人打击致死以及捂口、鼻或卡、勒、扼颈部引起唐德清机械性窒息死亡,而根据唐德清双侧瞳孔缩小,鼻腔内有大量分泌物,口内有异味,气管内有大量泡沫状分泌物,十指(趾)甲床发绀;胃粘膜充血、出血,并伴有特殊气味等说明唐之死应是中毒引起的死亡。
说明称,不予立案的决定系依法作出,且对于死者遗书笔迹的鉴定、死者肝组织的毒物鉴定结论均系第三方依法作出,佐证了唐德清死亡事件为自杀而非他杀,因此,对于唐德清死亡事件不予立案的决定合法、有效。
近日,一条南充市营山县出现“干尸”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这个“干尸”是一名16年前死亡的女子。女子的父亲至今坚持认为,女儿不可能是警察调查后所说的服毒自杀。因为他的坚持,女儿遗体一直未安葬,直到如今变成一具“干尸”。
16年前,死者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成都商报记者历时一周,通过采访死者家属、当年的亲历者,以及查阅卷宗、回访当年办案人员,试图还原“干尸”背后的来龙去脉。
停棺16年未下葬 遗体一直未腐
装着“干尸”的棺木放在南充市营山县清水乡老银村4组一间瓦房里,这是死者唐德清生前的家。5月17日,成都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16年过去,当年的瓦房已破败不堪。距棺木不远处是一个临时搭建的塑料棚,里面放着棉被、躺椅和生活用品,还有一把砍刀和斧头。
“怕有人来偷尸体,最先是请人看守,后来经济吃不消,就由家人来守。”66岁的唐书全是死者唐德清的父亲,多年来,他一直坚持看守女儿的遗体。“不是不想让女儿下葬,是因为我们觉得她不会自杀,只想弄清楚她到底是怎么死的。”他说。
为证明女儿遗体未腐,唐书全当着成都商报记者的面打开棺盖。棺材里的唐德清,嘴巴张开,面部呈黑褐色,头发已全部脱落,但遗体一直未腐,成为一具“干尸”。
此前,老银村出现“干尸”的消息已不胫而走,并引起各种猜测。16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村妇深夜死亡 躺在卧室门口
时间回到1998年10月28日深夜,时年25岁的唐德清被人发现死在家里,她当时是两名孩子的母亲,丈夫常年在外上班,很少回家。
综合多位村民的讲述,当年10月29日凌晨2点左右,时任老银村计生服务员杨某敲响杨碧珍家的房门,告知其唐德清出事了,当杨碧珍赶到唐德清家时,发现唐已死亡。
邻居王全生是继杨碧珍之后,第二个赶到唐家的村民,在一阵狗吠声中,他辨识出了大儿媳妇杨碧珍的哭声。大儿媳告诉他,唐德清死了,并称是杨某来喊的她,说唐德清喝了农药,喊她来看看。随后,闻讯赶到的村民越来越多,其中包括村医刘小初。“人就躺在卧室门口的柜子边上,嘴角没有呕吐物,地上也没有水渍。”刘小初回忆当时的情景。
当天清晨,唐书全获知女儿去世的消息,当他赶到时,民警正在勘查现场。
警方调查 宣布她是服毒自杀
5月19日,成都商报记者在营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看到了警方当年的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找到信笺纸两张半,农药瓶一支。并附有一张3911农药瓶的照片。时任营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兴华称,当年,他走进现场就闻到一股农药味,随后警方发现一团碎纸屑,“从拼凑出的内容看,应是因为感情原因”。
事后,唐书全得到一份疑似女儿“遗书”的复印件:“XX,知道吗,我是真的爱你,我离不开你……我不想你这么苦,我死了,请你不要为我流泪……”在营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记者见到了这份“遗书”复印件原文,经南充市相关部门鉴定,“遗书”确系唐德清亲笔所写。
事发当天,法医取走了唐德清的喉管和全胃,以及遗留体内的部分精液。“喉管是完整的,没有破裂,划开的胃是雪白的,没闻到农药味,法医最后在单子上写的是‘异味’。”村医刘小初当时在法医尸检记录的单子上签了字。当时在场的村民王全生、刘小平称,当时确实没闻到胃里有农药味。
杨兴华说,杨某向警方承认当晚和唐德清发生过性关系,“他说他们是情人关系”。另据熟悉唐、杨二人的村民称,唐、杨当年确有暧昧关系。唐德清死后三四天左右,营山县公安局派人到清水乡政府宣布其乃服毒自杀,并宣布案件刑事部分不能成立。
案件焦点
自杀还是他杀?
警方调查结论系服毒自杀 家属控告同村杨某故意强奸杀人
“胃里没有农药味,怎么就确定女儿是服毒自杀呢?”唐书全对警方结论表示怀疑。他不相信女儿会自杀的理由还包括,女婿在铁路系统上班,家里经济条件不错。据王全生回忆,唐德清死前一天下午,还和其大儿媳妇打闹说笑。
唐德清死后,当地乡政府和村委会曾组织其家属单方面进行过两次调解。记者在这份落款1998年11月5日的“关于清水乡老银村4社唐德清与杨某民事纠纷协议书”上看到这样的记录:杨某出于人道主义,经村、社和当事人协议的意见,一次性解决捌仟元正,包括小孩的抚养费和丧葬费。不过,这份协议书上无当事人刘永和(唐德清丈夫)与杨某的签字。唐书全说:“我承认我们当时拿了8000元钱,但我们不相信警方的结论,所以没签字。”
接下来,死者家属开始向警方控告“杨某故意强奸杀人”。1998年11月23日,营山县公安局向死者家属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同年12月7日,营山县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复议决定书”。
1999年,法医曾对唐德清进行第二次尸检,并取走了死者部分肝、阴道和肠组织。同年6月,公安部出具物证检验报告。记者在这份报告上看到,唐德清的肝上检测出有机磷农药3911。
同年7月15日,营山县公安局向死者家属出具了一份“死亡鉴定结论告知书”:经本局调查,唐德清之死系自服有机磷农药3911中毒死亡。但该结论仍未打消死者家属的疑虑。
今年5月22日,营山县公安局在网上就唐德清死亡一事作出公开情况说明称,通过尸检分析,可以排除他人打击致死以及捂口、鼻或卡、勒、扼颈部引起唐德清机械性窒息死亡,而根据唐德清双侧瞳孔缩小,鼻腔内有大量分泌物,口内有异味,气管内有大量泡沫状分泌物,十指(趾)甲床发绀;胃粘膜充血、出血,并伴有特殊气味等说明唐之死应是中毒引起的死亡。
这份“情况说明”还称,不予立案的决定系依法作出,且对于死者遗书笔迹的鉴定、死者肝组织的毒物鉴定结论均系第三方依法作出,佐证了唐德清死亡事件为自杀而非他杀,因此,对于唐德清死亡事件不予立案的决定合法、有效。
“情况说明”还称,第一次尸检提取物最后送至南充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部门进行毒化鉴定,但由于其设备条件有限,在提取的胃组织中未查出毒物。
66岁的唐书全至今仍坚持女儿不可能是服毒自杀。他和儿子唐德洪说,接下来准备请法医对女儿遗体进行第三次尸检。不过,营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蹇凯表示,警方几乎不可能再进行第三次尸检,因为鉴定结论早就出来了。
面对面
死者父亲:我想弄清女儿是怎么死的
成都商报记者连日采访发现,唐德清遗体一直未下葬,其中态度最坚决的是其父唐书全。他为何不下葬女儿?他到底为何坚持16年?对此,唐书全接受了成都商报记者的采访。
成都商报:农村有“死者入土为安”的习俗,你为什么一直坚持不让女儿下葬?
唐书全:我不相信她会自杀,当时家里经济条件不错,没得理由。另外一点是,第一次尸检才过没几天,相关鉴定结果都没出来,警方就口头宣布她是服毒自杀,我对这个结论表示怀疑,所以就决定一定要把尸体这个证据保存好。
成都商报:16年,有想过放弃吗?
唐书全:没想过放弃。虽然有很多人劝我把她埋了,但是我不想这样,我就想弄清楚她到底是怎么死的。
成都商报:警方后来不是给了死亡鉴定结论告知书吗?
唐书全:我不相信,谁知道里面有没有作假,第一次尸检,在场人都闻到胃里没农药味,最后怎么又突然检查出来有毒,说她是服毒自杀,这有点说不过去。
成都商报: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唐书全:我会坚持下去,希望警方能对女儿的死因重新调查。
16年前那一夜
发生了什么?
杨某笔录:
“发现她服毒后,灌肥皂水抢救”
唐德清的家距杨某家不远。5月17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前往杨某家,但杨某并不在家,家里只有其年过八旬的父母。
80岁的杨母说,唐德清死后,曾有人劝儿子离开老家,但儿子没答应。“他从小就胆子小,我不相信他会杀人。”杨母说,儿子当年和儿媳经常吵架,和唐德清也确实有暧昧关系。她称,杨某有时回来看他们,常常住一晚上就走。
“唐德清还经常到我家里来,后来又说要嫁给儿子,还给他写了很多信,(信)最后被警察搜走了。”杨母说。
根据营山县刑警大队大队长蹇凯翻看杨某当年的笔录,杨某当晚的活动轨迹应该是这样:当晚,杨某在外出路上碰到唐德清,后者让其到家里商量买肥料一事,但他来到唐家后发现受骗,便欲离开,唐德清随后进屋写下一张纸条让他带走(注:后来的“遗书”)。之后,杨在回家路上看了纸条内容,觉得不对劲又返回唐家,发现唐已喝下农药,但唐告诉杨说“没事”,并让杨留下陪她,直到后来唐身上冒汗,杨赶紧为其灌肥皂水施救。之后便出现杨某去喊杨碧珍看望唐德清的一幕。
成都商报记者按照杨某堂兄提供的电话号码,试图联系杨某本人,但记者拨通后,一名女性接听电话告知记者打错了。随后,记者还通过杨某一位朋友联系杨某,但也无回应。
死者女儿:
“两人打得很厉害,他强奸了我妈”
据当天赶到事发现场的村民王全生回忆,他当时看到唐德清6岁的女儿刘蓉在屋内大哭,她是现场唯一目击者。
“妈妈死的那天晚上,我一辈子都记得。”5月19日,今年22岁的刘蓉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当晚,杨某来到家里时,妈妈正在洗脚,两人还说了一会话,之后两人就打起来了。
刘蓉自述:“他(杨某)还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拉到床上,打了我两耳光,妈妈看到他打我,就来拉,然后两个人就打得更厉害了,妈妈被打倒在地上,杨某就用右手卡住妈妈的脖子,左手按住妈妈的一只手,用膝盖跪在妈妈肚子上,之后妈妈用手抓住杨某的头发乱拉。不久后,妈妈躺在地上就不能动了,杨某就强奸了妈妈,之后就在屋里走来走去,还抽了很多烟。他离开前来看我,我因为害怕就闭着眼睛。”
不过,刘蓉的这些说法无法得到佐证。
5月19日,营山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蹇凯通过卷宗查看了刘蓉当年笔录的大致说法:“她(刘蓉)当时不知道杨某是何时来到家里,因为自己睡着了,直到杨某拉扯自己的头发将自己弄醒,然后她看到杨某穿着爸爸的毛衣,穿着秋衣秋裤的妈妈睡在地上,之后又看到杨卡住妈妈的脖子,用手按在妈妈肚子上……”成都商报记者看到,这份笔录后面有何淑碧(刘蓉外婆)的手印。
对于这份笔录,刘蓉说:“当时好像没有说过那样的话,当时我也没有睡着。”(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