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近日有些郁闷。按照一奔驰4S店销售顾问指引的线路试车,结果撞上翘起来的下水井盖,导致了爆胎,“4S店却让我赔偿全部责任,究竟有没有这样的道理?”
试驾车辆爆胎 让赔2万元
早早就看上了一款近百万元的奔驰车,4月24日中午,来自延安的张先生和朋友一起前往凤城五路上的一家奔驰4S店,对看中的车辆试乘试驾。这本是件高兴的事情,但是随后却发生了小插曲。
“在从一个人行天桥下经过的时候,右后轮碰上了一个翘起来的下水井盖爆胎了,车辆停了下来,”张先生说,查看后确认,右后轮胎爆胎,轮毂也有损坏。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试乘试驾不得不停止。
换了备胎之后,车辆由张先生重新开回了4S店。在打算离开时,张先生被告知要对损坏的轮胎和轮毂进行赔偿,费用估计大约为2万元。张先生傻眼了,“车上副驾驶上坐着销售顾问,这是她给指引的线路啊?出了这样的事情,为什么要让我单方面的赔偿呢?”
双方就此发生了争执,报警后,公安经开分局凤城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解。警方认为这是民事纠纷,要求双方协商解决。
轮胎轮毂不在商业险范围内
昨日下午,作为当事一方的该4S店销售顾问张某说,的确是在试乘试驾时出了点意外,导致车辆的一个轮胎和轮毂出现了故障,“这就像去商场购物,在查看的时候将物品损坏了,肯定要照价赔偿的啊?我们的试乘试驾车辆购买了商业保险,但是这个车辆轮胎和轮毂损坏,不在保险的范围之内,我们不可能承担这方面的损失。”
张某说,现在正在对损坏的轮胎和轮毂进行估价,如果顾客不愿意赔偿,4S店将选择走诉讼程序,“我们和顾客也签订的有试驾协议。”
记者要求查看试驾协议,核对上面有无关于此事的相关约定时,张某以繁忙为由,拒绝出示,“我们公司商议后,会和顾客直接沟通。”一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车辆的轮胎和轮毂属于易损坏的部分,即使试乘试驾车辆购买了商业险,出现了损坏,也不在被保险的范围之内,除非另买附加险,否责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
焦点在于是否是“主观故意”
张先生说,试驾前,他的确和4S店签订了试驾协议,但是当时并未逐条去推敲,也就不知道协议里面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陷阱?
昨日,记者咨询了西安多家4S店的销售人员了解到,试驾者在对车辆进行试乘试驾前,必须和4S店签署试驾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试驾协议上会约定,试驾车辆的必须是持照人员,试驾时必须由试驾专员陪同试驾,试驾者不能违反交通规则,试驾者不能主观故意地去损坏车辆,试驾专员需要随时对试驾者进行提醒。
张先生说,试驾的线路是销售顾问给提供的,如果路况有问题,她也应该给予提醒。
陕西高谨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谨认为,如果是主观故意的,或者是在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导致的车辆损失,则肯定需要试驾者去赔偿。反之,双方可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则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建议,试驾者在签订试驾协议之前,要仔细阅读免责条款的规定,注意条款的合理性,如果4S店一味地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义务免除对方权利的,根据合同法相关条例的规定,属无效条款。(记者 卿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