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市民胡先生看中了4S店的一台宝马车,不料在试驾时发生意外,宝马车受损严重。由于4S店只给试驾车买了交强险,胡先生被对方告上法庭,索赔26万元。8月7日,此案在长沙县法院跳马法庭第四次开庭。
意外试驾宝马侧翻,他被告上法庭
2013年10月7日,胡先生和朋友到万家丽路的一家4S店看车,相中了一台售价40多万的宝马车三系328i车。交谈过程中,销售人员表示可以试驾。胡先生随后在试驾协议上签上字后,和朋友跟着销售人员上了这辆车。
销售人员将车开出公司后不久,便靠边停车让胡先生开。然而,胡先生开车沿长沙县暮云镇万家丽路向汇金路方向右拐弯时,撞向中间绿化带发生侧翻,造成宝马车前杠、前盖、天窗、车顶等多处损坏。交警部门委托价格评估事务所进行鉴定,认定车辆损失价值为249927元。
由于试驾车辆只买了交强险,4S店将胡先生告上法庭,索赔车辆损失费、事故产生拖车费、吊车费、在交警队的停车费等共计26万余元。
争议谁该为交通事故承担责任?
此案在长沙县法院跳马法庭先后四次开庭。对于发生事故的原因,双方各执一词。4S店认为是胡先生操作不当,胡先生认为是销售人员的过错。
法庭上,究竟谁应该为交通事故承担责任成为辩论焦点。4S店诉称,胡先生与4S店签订了《试驾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胡先生保证以安全和谨慎的方式驾驶车辆,在试驾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也由他承担。而且在试驾过程中,销售顾问已经解释过试驾路线。4S店认为,由于胡先生操作不当,没有减速转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但胡先生并不认同4S店的说法。他表示,试驾协议刻意回避4S店自身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该条款应属无效。胡先生还称,销售人员应该选择车流量少的驾驶路线,但他却选了车况复杂的城市主干道。
“销售人员知道前面拐弯,但是他为了让我体验效果,将车子从‘舒适’模式调到‘运动+’模式,并告诉我拐弯时不用减速。”胡先生说,销售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存在明显重大过错,应该承担责任。胡先生的朋友也证实,行驶到事发路段时,销售人员让胡先生不要减速过弯道。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试驾前要全面了解试驾协议
买车前先试驾,对很多想买车的人来说再正常不过。试驾前,销售商一般都会要求试驾者在提供的试驾协议书上签字,里面经常会有某条款约定“试驾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试驾者独自承担”,而发生事故后,销售商往往会以此条款要求试驾者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在试驾前,一定要对试驾协议内容进行全面了解,有疑问一定要及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