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无所事事的混混,假冒警察去查处一家休闲店,拙劣诈术竟将女老板吓着,后再以如簧之舌骗得女方误认为寻到“保护伞”,送烟送钱及至委身相许示谢。
记者昨日得知,这名被戳穿身份的男子,被东西湖区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入狱1年半。
假扮警察去诈休闲店
40岁的男子刘某,无固定职业,整日无所事事。今年3月的一天,他路过东西湖区吴家山的一家休闲店时,突然动起歪脑筋:像这类店面,多少会有点打擦边球的勾当,不妨去“诈一下”。
“我是分局治安队的,姓刘。你这店子这几天不要开了……”刘某先是喊出开店的李小姐,嚷嚷几句后大摇大摆离开。两天后,他再来该店,见店内果然还在营业,就装模作样拍照“取证”,一边还大声训斥李小姐:“你做的什么生意,自己清楚。要你关门还不关,小心我封你的店。”
李小姐被吓着了,赶紧关店门,还偷偷塞给刘某一包烟。见对方已上钩,刘某又故意缓和脸色安抚:“以后注意着点,把你电话给我,有事我联系你。”
误当靠山竟委身相许
此后几天,刘某果然开始打电话给李小姐“通风报信”,李小姐受宠若惊。
3月23日,他又给李小姐打电话,称治安队正在扫黄,这个店子已在公安治安网上挂号,马上将被清查,“我会想办法找队长,帮忙摆平这事”。李小姐闻听,感激之下竟主动表示见刘某,除了给这位“刘警官”送上两包烟、400余元现金外,更以身相许以加深与“刘警官”的感情。
此后,李小姐将找到“警察”靠山的事说给朋友听。朋友大惊:真正的警察怎会这样做?此人多半是个骗子!李小姐这才想到报警,民警抓获刘某后真相大白。东西湖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刘某冒用警察身份骗财骗色,不仅对受害人造成侵害,更大大损害人民警察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当以招摇撞骗罪处以重罚。
昨日,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分析此案时称,刘某既无制服也无警察证件,仅凭三寸不烂之舌威逼利诱,就让对方相信了警察身份,其实就是抓住李小姐开休闲店的心虚心态。如果她开店办证照,经营项目堂堂正正,又何惧别人来查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