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东海景区“裸晒”的男子。南国都市报通讯员 刘强 摄
9月17日,三亚边防支队红沙边防派出所对在大东海景区“裸晒”的一名男子处以十日行政拘留处罚。
“在这里晒太阳是我的自由,你们无权干涉!”面对民警的劝说,一名“裸晒”男子态度十分强硬。当天14时许,边防民警巡逻至大东海景区某处沙滩时发现,一名男子在景区沙滩公共场所将内裤脱至膝盖处,故意裸露出身体私处等部位,躺在沙滩上“裸晒”,行为非常不雅。
面对民警劝阻,该名男子依然我行我素,民警随后依法将该名男子带离现场,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经调查,该名男子姓于,现年57岁,对自己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违法行为如实承认。红沙边防派出所报请三亚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批准,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请广大市民、旅客朋友遵守好法律,自觉维护好三亚旅游秩序。(南国都市报记者胡诚勇 通讯员 冯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