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倪某,富阳人,都是20岁出头的小伙子。
去年,倪某在网上得知有一种迷药,人喝了之后立马会昏睡两个小时。他从网友处弄来了一瓶迷药,放在车上,准备伺机用一下,并把这事告诉了朋友李某等人。
今年3月31日晚,李某、倪某与朋友相约聚餐,席间,朋友带了4个KTV的陪酒小姐一起过来。
晚饭后,一行人前往KTV唱歌。其间,李某与朋友起了争执,大家不欢而散。
李某准备走时,发现刚才一起吃饭的陪酒小姐小珊和玲玲还在,便问倪某迷药在不在?倪某说,带着呢。两人便决定用迷药将小珊和玲玲迷奸。
他俩喊上小珊和玲玲,说去宾馆开房打牌。打牌期间,李某从倪某处拿到迷药,趁小珊不备,把迷药倒入她的啤酒中。倪某则因找不到机会,未将迷药倒入玲玲的酒中。
过了一会儿,喝了掺有迷药啤酒的小珊开始有点瞌睡,李某便以休息为由将她带至另一房间。
小珊在进入房间后因药性发作失去意识,李某见她无力反抗,便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小珊清醒后,怀疑遭人强奸,于是报警。随后,警方将李、倪二人抓获。
近日,该案由富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庭审中,两人都强调,小珊是自愿来开房的。公诉人反驳,自愿开房并不等同于自愿发生性关系,应该认定为强奸。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两名被告人均因犯强奸罪分别获刑三年六个月和两年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