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变性,有没有人会做切除睾丸手术?”当这样一条信息出现在QQ群里时,你会怎样?今天上午,记者从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得知这样一个案例:“90后”的小王在交流群里看到这条消息时,他立马应承下来,约谈好价钱后便开始实施手术。结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小王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
发消息的人叫李斌(化名),患有“易性癖”,一心想成为女性。年初,李斌通过网络发布消息,称自己想要做变性手术。在上海的“90后”小王得知后,在网络上和李斌取得联系,两人约好到常德进行手术,手术费及交通费共计6000元。
3月25日,小王乘飞机从上海来到常德桃花源机场,李斌将他接到机场附近酒店。小王很坦诚地告诉李斌,自己不是医生,没有医师资格,但学过医,会做该手术。“他要求我写一份不追究责任的承诺书。”于是,李斌写下“我不愿做男性活下去,我决定今天做去睾丸手术,一切手术后果我自己承担……”的承诺书。随后,小王便使用李斌事先备齐的手术器械对他实施了切除睾丸手术。手术后,小王收取了李斌手术费、交通费共计5500元。
事后,李斌父母得知儿子做了变性手术,便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李斌伤情构成重伤二级。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小王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李斌对自己的重伤结果,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小王在羁押期间,请求家人筹钱赔偿被害人李斌57万余元,认罪态度好。综上所述,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