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南谯区一名老汉被车撞进水沟,本想通过私了“搞点补偿”,不料一个多月过去了,对方拒不买账。无奈之下,他于近日再折回头找到民警,请求给自己“主持公道”。
8月27日上午,南谯区乌衣镇双庙村路口,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白色普桑轿车,将在路边骑摩托车的刘老汉,连人带车撞进路边水沟里。当呛了一肚子脏水的刘老汉,满身泥水从水沟里爬出来时,那辆白色普桑已经不见踪影。
不一会,警方和120接连赶到,所幸刘老汉除了一些外伤之外,身体并无大碍。有目击者看到肇事车辆号牌,事故中队张队长立刻搜索,显示信息是一辆已经转出的报废车,且该车几经易主,时间较久,联系人的电话也打不通。
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张队长安慰刘老汉不要着急,同时展开调查。
民警离开后,刘老汉打听到一个线索,肇事逃逸的是本镇青年大亮(化名)。然而,刘老汉并未报警,而是自己上门兴师问罪。面对刘老汉一家人,大亮承认是自己撞的人。
可是,刘老汉和大亮的父亲,两人年轻时就在一起做工,是几十年的朋友。于是,由大亮父亲做担保人,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规定:大亮除支付刘老汉的全部医药费之外,还要在一个月内赔付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共计11500元,且三个人都在协议上签了字。
有了这份协议在手,刘老汉替大亮隐瞒了肇事逃逸。此后,张队长多次询问此事,刘老汉都为大亮遮掩搪塞了过去。
此后,刘老汉在家眼巴巴地等着大亮送钱,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对方毫无动静。刘老汉上门讨账,也是无功而返。刘老汉恼羞成怒,日前,他无奈重新找民警,要求处理大亮,还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得知事情缘由,张队长对刘老汉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刘老汉羞愧地说:“本想搞点补偿,没想到对方不认账了。“
调取了大亮的个人信息后,张队长总觉得眼熟。一查卷宗,他不禁大吃一惊,原来就在今年3月,大亮因为违停农用车,造成一名摩托车司机撞上死亡,没想到几个月后又肇事逃逸。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