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帮着上班的子女抚养孩子,这种情况如今比较常见。北仑法院日前受理的一起抚养费纠纷,却是外婆把女儿女婿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外孙的生活费、劳务费、学费。这又是怎么回事?
丈夫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彭某是从外地来北仑工作的,在这里认识了北仑姑娘柯某。2008年,两人登记结婚,三年后,柯某生下一个男孩小凯。
由于彭某父母都在外地,小凯出生后,为方便照顾孩子,彭某一家三口搬去与丈母娘李某同住。起初,柯某辞职在家,一心照顾孩子,后来考虑到经济压力,柯某打算重新工作。这期间,李某一直帮着小两口带孩子。2013年,夫妻俩一起投资的生意失败,两人之间开始频频发生争执,彭某干脆独自一人离开丈母娘家。
当年下半年,彭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彭某离婚理由很空泛,法官认为两人还有和好可能,驳回了他的离婚起诉。
李某本就隐约感觉到女儿与女婿之间出了点问题,当彭某起诉离婚后,李某证实了自己的想法,她和女儿进行了一次长谈,了解了两人之间的问题。
丈母娘告女婿要劳务费
今年7月,李某突然将女儿、女婿告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外孙出生起至起诉时的生活费、劳务费等费用共计16万元。“小孩读幼儿园,平时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哪样不是我出钱,虽然他们给我生活费,但根本不够养孩子的,我年纪一把了还付出辛勤劳动,劳务费也是必不可少的。”
彭某自己离婚不得,还被丈母娘起诉,实在心塞,忍无可忍他向法官道出实情,原来,他怀疑小凯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开庭时,虽然李某坐在彭某、柯某对面,但她每说几句话,女儿柯某就点头称是。“我们当子女的,也不想拖欠父母,主要是家里收入都被彭某拿走了,我母亲年纪也大了,很辛苦,带小孩更加不容易,本就该给补偿的。”
李某也强调,抚养子女本是做父母的责任,两被告却对小孩不管不顾,自己照顾孩子可以,费用理应由被告方承担。
问题焦点是孩子爹是谁
庭后,彭某提出要做亲子鉴定,“如果不是我的孩子,抚养费就跟我没什么关系了。”法官询问柯某,她说,自己并不确定孩子是不是彭某的。
亲子鉴定要求遭到柯某和李某强烈反对,法院认为,如果小凯不是彭某亲生儿子,他确实不需要负担抚养费用,因此,弄清楚孩子到底是谁的很有必要。法院准许了申请并安排鉴定,但柯某、李某均未配合鉴定工作,甚至阻拦鉴定工作开展,小凯是否为彭某的儿子,依然无从得知。
在后续调解工作中,彭某松口,说自己毕竟对儿子有感情,离家后这一年多,丈母娘也确实劳心劳力在照顾孩子,无论儿子是否亲生,他愿意承担这一年多来的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彭某承担抚养费3万余元,剩余时间的抚养费及李某要求的劳务费、学费等,由柯某承担。(通讯员 北瑜 北璎 记者 叶萌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