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休闲会所上班时无意间听到男子打电话聊拍电影的事情,就想通过拍电影快速赚钱,不想最后落得人财两空。近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庆。
据龙岗检察院公布,2014年9月3日,被害人小唐(化名)在坂田富士山休闲会所上班时结识化名“陈家俊”的男子陈某庆,陈某庆假意在与朋友通电话时聊拍电影的事情,并告知小唐要找人拍A片并称拍完片酬为26万元,小唐听后当即表示想参与拍摄,陈某庆称还需要再找几个人,小唐随后将情况告知小艳(化名),她也表示同意。9月4日,陈某庆联系小唐称要拍摄她们的裸照发给其朋友看是否合格,小唐就和小艳来到坂田街道花城宾馆让陈某庆拍摄裸照,拍完后陈某庆称裸照合格但需要要交一万元的订金,小唐和小艳不同意,后陈某庆便让小唐和小艳各交5000,后小唐同样将情况告知被害人小陈、小王二人,她们也同意拍三级片。
9月14日,小陈、小王也来到坂田街道花城宾馆并被陈某庆拍裸照,还各自交了6000元押金。随后小唐等人在聊天时,发现陈某庆疑点太多,感觉不对遂报警。接警后,民警于9月18日在龙岗区坂田街道花城宾馆将陈某庆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