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伙喝酒后,睡到了女友闺蜜的床上。昨日,导报记者从湖里区法院获悉,这个小伙为好色付出了巨大代价,近日他因犯强奸罪获刑四年。
原来,三人一起喝酒后,男子偷走女友闺蜜的房门钥匙,先送女友回家休息,再偷偷返回女友闺蜜家,开门入室强奸酒醉女孩。
酒后送两美女回家
黄某是一名90后,他今年23岁,事发前在厦门一家汽车服务公司当洗车工。而被黄某强奸的女孩莉莉(化名)更加年轻,案发时,她还不满18周岁。
近日,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开庭时,黄某在法庭上交待说,事发时间是在今年7月20日晚,当时黄某与女友小芳一起去湖里区枋湖村林后社的大排档喝酒,一同前去的还有女友的闺蜜莉莉,一直到次日凌晨1时许。
散场时,小芳已经有些醉意,其闺蜜莉莉更是醉得不省人事。黄某当时很“热心”,主动提出要送两个美女回家。
偷来钥匙入室强奸
在征得女友同意后,黄某先与女友一起送莉莉回家。途中,他趁机窃得被害人莉莉的房门钥匙。
送完莉莉后,黄某又送女友回家。凌晨3点多,他独自返回位于林后社的被害人莉莉暂住处。利用莉莉酒醉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莉莉发生性关系。
发生性关系后,莉莉醒来发现睡在旁边的是闺蜜的男友黄某,她当场就哭了,大喊说“我要报警”。
黄某赶紧逃离现场,跑回自己的暂住处。当天上午,莉莉报警,黄某接到民警通知后主动投案,但他不承认强奸。
狡辩称喝醉不记得
“我当时确实喝醉了,都不记得了。”黄某辩解说,他都不知道莉莉为何要控告他强奸,他还说,自己感觉“好像和莉莉发生过性关系”,但或许是酒后乱性,他确实全忘了。
黄某承认,他从女友家中出来后,重新回到莉莉住处。但是,他说,那是因为他把那里当成了自己的住处。后来,他躺到床上后,莉莉误把他当做闺蜜小芳,就一把抱住他。他看见莉莉脱裤子了,就跟她发生了性关系。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某趁被害人莉莉酒醉之机对其进行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四年。(海峡导报记者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文 陶小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