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丹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一90后小伙阚某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与以往许多被告人或多或少为自己辩解、表达追悔莫及的心情不同的是,这位90后小伙竟然不为自己做任何辩解,甚至还隐隐看出其有些“如愿以偿”的欣喜。
据法官介绍,这位奇葩小伙阚某系江苏句容人,绰号“老卷”,1994年7月出生,因为平时不思进取,不听父母的管教,经常和社会不良青年混在一起,为此,父母对其颇为失望。
想要学好的阚某也尝试过许多方法,曾出去打过工,但打工回来就禁不住那些混混的邀约又与他们在一起,“为求彻底改造,重新做人,他竟然想到监狱呆上几年。”
2014年10月28日凌晨2时许,阚某经事先预谋,携带水果刀、口罩、帽子等至丹阳市导墅镇环镇西路南某宾馆,找到宾馆业主虞某,谎称要开个房间,在虞某站起来时,阚某拿刀从后面顶着其背部,“别动、把钱拿出来”。随后,阚某从宾馆抽屉里抓了几张纸币,又从盒子里拿了几个硬币,并用刀指着虞某。在虞某后退了几步后,阚某跑出宾馆。经清点,虞某被劫走现金人民币404元。
阚某归案后,公安机关曾对阚某做过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其精神正常。丹阳市人民法院根据其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做出了上述判决。 (通讯员 严晓玲 张智慧 记者 胡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