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报道2月27日下午2点半左右,广东省一孔姓男子爬上中山光明桥,在吊塔上呆了近5个小时,抗议当地卫计局事先没有告知就在其银行账户上征收了11万的社会抚养费。
爬桥抗议的孔先生和其妻子陈女士在中山市已经工作生活了十几年,去年3月,他们超生一个女儿,但是后来两个女儿都在孔先生户籍地肇庆广宁县上了户口,并缴纳了2.5万元的超生社会抚养费,但是在今年春节前,在事先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他妻子陈女士三张银行存折的钱突然被中山市卫计局共划走11.6万元。
中山市卫计局方面则回应,孔陈两人于2006年5月11日结婚,2008年6月20日生育第一孩,2014年3月13日政策外生育第二孩。石岐区卫计局经过调查取证,依法作出对陈女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其夫应征社会抚养费由户籍地广宁县计生部门征收。陈女士在法定期限内及该局发出催告书后未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征收决定。该局于2014年12月24日申请第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是由法院执行的。
陈女士承认计生人员找过她,给她看过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资料,但是陈女士回忆,因为文化程度不高,当时看不懂,对方说签名就行,有钱就罚,没钱就算,但是现在钱突然被划走,感觉被骗了。
对此,广东耀辉律师事务所隋牧青律师表示,卫计局没有这种权力,银行划账是要承担责任的。“叫法院去划款也是不对的,说明我们对公权力有点过于宽容,孔先生一家目前的办法就是诉讼。”
中山市公安局方面表示,爬桥抗议的孔先生已经在派出所做了笔录,等调查清楚之后,将会进一步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