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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情侣偷尝禁果结婚 两家因礼金谈不拢翻脸

来源:中新网 作者: 2015-03-10 16:01:38 字号:A- A+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市吴姓男大学生与高一女友交往半年尝禁果,女友父母得知后上门兴师问罪,最后同意让女儿出嫁,但开口要500万元(新台币,下同)和房产、钻戒当礼金;双方谈不拢,女方决定告吴涉嫌对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准亲家也变冤家。

    两人虽承认发生关系,但对于时间和次数的说词不一。女学生坚持发生时间点在男方十八岁以后,但男大学生坚持是在他十八岁之前,十八岁之后未再与女友发生关系。

    台北地检署调查,男大学生遭控属较重刑罚的年满十八岁与女友发生性关系部分,因没有证据,也没有其他证人指述,因此处分不起诉;被控在十八岁之前就与女友发生性行为,则移由少年法庭处理,此部分属告诉乃论之罪。

    检方起诉指出,台北市吴姓大学生前年透过朋友认识高一女学生,两人透过LINE聊天或出游,发展成男女朋友;去年吴带女友回家,两人趁家人不在时发生关系。

    去年女友到日本旅游,传短信给吴姓大学生,没想到对话内容被女友父母发现,逼问之下才知两人发生性行为,气的到吴家兴师问罪。

    吴的父母原本答应让儿子娶女学生,双方家长一度以亲家相称,但女方父母后来要求500万元、一间房子和一克拉钻戒当礼金;男大学生的父母自认是小康之家,无法负担,双方僵持不下。

    因两人性行为时女方未满十六岁,法律规定与未满十六岁者即使是你情我愿的性行为,仍然触法;由于双方对婚礼礼金谈不拢,女方父母不满女儿吃亏,决定控告男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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