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3日,南昌市西湖区发布“4·1”违章摊贩刘英坠楼死亡事件的情况,称刘英突然情绪失控,从七楼楼顶天台跳下。警方初步调查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刘英坠亡与城管队员有直接关系,其死亡符合自主高坠死亡特征。
西湖区发布的通报称,1日下午,桃花镇城管中队在巡查时,发现在桃花中学门口有一辆三轮车违章摆摊。摊贩名叫刘英,女性,42岁,丰城市人,现居住在西湖区红苗小区。城管队员将其及三轮车带回城管中队接受处理,告之其于第二天带身份证到镇城管中队办公室写好不再违规摆摊的保证书后可将三轮车取回。当天17时左右,刘英疑索要三轮车未果、情绪失控,从城管所在的办公楼七楼楼顶天台跳楼,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当事人女儿在网上发帖称其母摆摊时工具被城管收走,去讨要工具却命丧城管大楼下,其母眼睛肿青,明显被殴打。
4月1日,西湖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抽调刑侦大队和派出所民警对该事件进行了现场勘查、尸表检验,并对当事城管中队队员、现场目击证人进行询问调查。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和尸体表检,发现死者骨盆及下肢骨折严重,全身未检见机械性窒息征象,尸体体表未见典型搏斗伤、抵抗伤;通过询问调查,城管中队队员在整个过程中未对刘英有殴打、谩骂行为,且在查处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像。同时,目击证人在整个过程未看到城管队员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