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发展下线,传销组织成员以女性身份与被害人假意网恋,对被害人非法拘禁,造成被害人为摆脱拘禁不慎坠楼身亡的严重后果。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这起非法拘禁案,5名传销组织成员被判刑。
办案人员介绍,2014年12月初,被告人文某欲发展传销组织下线,便以一个女性的身份通过QQ聊天,在网上与被害人曲某“网恋”。文某将被告人李某的照片发给曲某,之后,李某用QQ在网上继续与曲某保持联系。为了让曲某加入传销组织,李某通过电话以确立“男女朋友关系”的理由,邀请曲某到新余。
2014年12月31日下午,李某将曲某骗至传销窝点内,并拿走了他的手机。随后,多名传销组织人员分别通过反锁房门、监听电话等方式,限制曲某的人身自由,逼迫他加入传销组织。2015年1月2日凌晨,曲某为摆脱传销组织的拘禁,从这个传销窝点内的厕所窗户逃走,不慎坠楼身亡。2015年1月9日,公安机关将这5名传销组织成员抓获。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5名被告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造成曲某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两名主犯文某、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3个月,两名从犯游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另一名从犯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