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法警为被告人调整话筒以保证发言清晰
今日上午,又一名虚构认识中纪委领导,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在海淀法院受审。陈某以认识中纪委、检察院领导,可以帮忙办事等为由,先后骗取成先生等3人130余万元。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一百起此类诈骗案裁判文书发现,虚构认识或冒充军人和政府工作人员成为诈骗犯惯用的敛财手段。
案件 自称认识中纪委领导 骗百万办事费
陈某今年49岁,湖南人,为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检方指控,2013年至2014年间,陈某在海淀区等地,虚构认识中纪委、检察院等领导,以可以帮忙办事为由,分别收取成先生和姚女士80万元和30万元,后未予以办事且拖延拒不退款。
同时,陈某以合作经营或资金周转为由,收取牛先生24.5万元。
经被害人报案,陈某于2014年10月11日被抓获,所获赃款均未退赔。
据悉,陈某曾因赌博,在2013年11月23日被行政拘留15日。
现场 辩称不认识领导 没有拿钱
上午10时30分,身材瘦小的陈某穿着黑色短袖被法警带上法庭。陈某否认指控,其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
陈某称,“我并不认识中纪委和检察院的领导,我从来没有拿过受害人的钱。”并称成某的80万是他公司的董事长刘某借的。
据被害人成先生供述,陈某是经姚女士介绍认识,陈某称可以帮助其举报案件,“我可以保证一周立案,2个月抓人。需要先给我80万,如果不成退款退息。”成先生称陈某当时是这样和自己说的。
后来事情一直没办成,双方交谈后陈某答应退款,但一直拖着没退。姚女士对此事的叙述也基本一致。
对于成先生及姚女士的叙述,陈某操着口音激动地说:“这完全是胡说,他们是合伙陷害我!我和成先生的交道不多,多是和其妻子交流,我从来没有和他们说过认识中纪委的人。”
陈某表示,他和成某夫妇的交流只在商业上,没有涉及过此事。
据检方提供的证据,在抓获陈某时曾起获他的手机,他的手机短信显示成先生发短信提及了中纪委的事情,要求陈某退款,陈某回复了短信“好的”。
对此陈某辩称,“成先生的信息我当时并不明白。”对于回复短信“好的,”其也表示没有印象了,“我不记得回了他,我有两台手机同时使用,可能会弄混。”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
《法制晚报》记者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梳理了近两年一百起此类诈骗案判决。数据显示,55%的诈骗案被告人冒充军人行骗,25%的冒充警察,还有20%冒充其他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中纪委工作人员、拆迁办主任、国家发改委等。他们多以能帮助受害人办理进军校学习、进政府部门工作为幌子诈骗。(记者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