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海淀区满庭芳园的王先生最近发现,他家6月到8月两个月的用水量竟然超过了700吨,产生的水费高达6000余元。物业表示,水表没有问题,也没有住户反映水管漏水的情况,将按水表数收费。中介则表示,可能是前任租户用水没有结清费用,建议他联系前租户。目前几方还在协调中。
两个月用水700余吨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8月底搬进小区,住了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前几天物业人员上门查水表,他才获知6到8月的用水量竟然超过了700吨,水费高达6000余元。他怀疑水表出了问题。昨天记者来到王先生家中,看到水表运转正常,没有偷跑现象。
随后记者跟随王先生来到满庭芳园第一物业中心查询用水情况,物业提供的查表记录显示,2015年6月18日到2015年8月19日期间,卫生间的冷水表数从1497变成了2243,其中的差额达到了746,这意味着两个月内共有746吨冷水被用掉。经物业计算,产生的水费为5880元。
物业称水表没问题
记者注意到,最早的查表日期为2013年6月16日,表数为1154。截止到2015年6月18日,共用掉冷水343吨。也就是说6到8月两个月内,用水量远远超过了过去两年用水量的总和。而9月4日查表表数为2251,显示用水量又恢复了正常。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们也很费解,但是只能以表数为准。物业人员还表示,王先生提出可能是水表出问题以后,9月4日就有工作人员前去检查,发现水表一切正常。而且在此期间没有住户反映水管漏水的情况,他们也无从判定水究竟去了哪里,“另外工人每次查表家里都有人,不可能出现人为调表的行为。”
中介称曾提醒办好交接
房屋中介北京中润置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则表示,很可能是王先生之前的租户用水量过大,而他们之间没有结算清楚。王先生又联系了前任住户张女士,张女士称自己也是从他人手上转租,仅居住了不到一个月就将房子租给了王先生,并不清楚用水情况。中介表示,此前已经提醒王先生在转租前办理好水电交接,由于签订的合同显示承租起始时间为6月,此后产生的水电费用应由王先生和其他合租住户共同承担。王先生对此不认同,目前几方对于水费问题还在协商中。
律师:合同已签意味认同
对比,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的张新年律师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讲,应该是谁用水谁买单。但本事件中,由于王先生已经签订了租房合同,就意味着他已经认同从6月开始用水的事实。除非他能证明水是其他人所用,或者水表被人为动过,否则只能承担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