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无业男子李某(见图)向亲戚借款委托同事陆某炒股失利,为还钱又不得不借高利贷。最终,他因索要股资未果与陆某发生互殴,后持刀将对方扎死。昨天上午,李某被控故意伤害罪在市二中院受审。
借钱给同事帮炒股
53岁的李某与47岁的被害人陆某曾是同事。据指控,李某借钱委托陆某帮其炒股赚钱。后陆某炒股失败,无法按期归还钱款,双方因欠款问题发生纠纷。2014年12月30日,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李某持刀刺击陆某胸部,致其死亡。作案后,李某拨打110投案。
昨天上午,满头白发的李某佝偻着身体,迈着缓慢的步履走进法庭。刚站定就报告法官说脚肿了,希望能马上坐下。庭审中,他又提出喝水和上厕所,法官鉴于其身体状况都予以准许。
李某说,2009年5月,陆某主动提出帮他炒股。“我手里没钱,他说可以借”。两人还口头商定好赚了钱三七开,陆某拿三成。之后,李某向叔叔的儿媳妇耿某借了45万元并给付一定的利息。李某留下一万元,将其余的44万元都给了陆某。
愿意赔偿但没能力
此后,因耿某着急要钱,李某陆续向陆某要回15万元,而这些钱中的13万元是陆某向他姐姐借来的。其余的钱,李某抵押了房子,向田某借了60万元高利贷,月息4.5%。当天,他给陆某打电话要钱。陆某答应见面。
陆某提及股票没法做了,李某就向陆某要股票交易单,对方则说钱赔光了,单子也没了。两人越说越激动,后相互推搡起来。李某说:“他拿水杯砸我脑袋,我被砸晕了,趴在车门上面,门牙被磕掉了两颗。”李某说,他从车里拱出来后一刀扎在陆某胸部。
随后,李某拨打了110和999,又打电话叮嘱儿子好好照顾妈妈,最后还跟田某通了电话,称钱暂时还不上了。随后,手部流血受伤的李某也倒在地上,被警察送往医院。陆某的妻子和女儿提出了200万余元的赔偿。李某表示愿意赔偿,但没有能力。
鉴于自首可从轻处罚
公诉人指出,李某为筹集炒股资金而借钱,在被追债后得知无法偿还,就产生伤人的动机,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李某辩护律师称,经调查陆某只将36万元转入账户,后不断买卖股票并取现。截至去年11月,分37次全部取出共计30余万元。此外,陆某还多次取出共计一万余元用于购买安利产品和到肿瘤医院消费。实际上,真正替李某炒股的钱只有3万余元。律师认为,陆某具有明显过错。
对此,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每月只有1000多元的收入,却无视股市的高风险而借钱炒股,与被害人之间没有任何的书面协议,也未尽到相关的监督职责,存在巨大过错。法院将择日宣判。
庭后追访
庭审后,李某的妻子满面愁容地说,李某因风湿病严重后辞了工作,每个月只有村里给的生活费。平时他性格内向,有事不愿说。直到案发,她才知道借钱炒股并抵押了房产。如今,田某也起诉要求还款。“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借钱炒股。”李某的亲戚也直摇头。
据陆某的家人说,陆某的妻子身患癌症,女儿刚刚大学毕业,还未找到工作。陆某生前还有欠债。对陆某从李某股票账户提取的现金,家人也不知道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