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 将身体、婚姻及家庭问题迁怒于命运不公,洋县男子李某一月之内17次拨打110发布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空耗警力。1月29日,33岁的李某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洋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
2015年11月17日中午1时许,李某在其租住房内拨打西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电话,自称“张春雷”,要求接警人员为其手机缴纳50元话费,声称自己要报复社会,将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实施爆炸、用刀砍人,并称已到达机场。
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西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机场警方分5路对机场内外展开全面清查管控,并组织武警、特警携警犬开展武装巡逻。至当晚21时,行动持续近8小时后结束。期间,机场警方出动警力120人次、警车20辆,盘查可疑车辆78辆、可疑人员120人次,清查旅馆商户30家,联动机场保安公司、安检站等单位11家。
随后,机场公安用技术侦查手段查取到恐怖电话使用位置在洋县县城附近。洋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马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警力对目标区域内的宾馆、加油站、车站逐一清查,在排查可疑人员时,李某被查获归案。
经审查,2015年6月,李某婚后因健康状况、经济拮据等造成夫妻关系紧张,家庭生活不顺,他认为命运对其不公,对社会产生强烈不满,后于11月向广东、江苏、天津、西安等地110指挥中心拨打要挟电话达17起。
法庭上,被告李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恳请法院宽大处理。洋县法院认为:李某对社会不满,为发泄私愤,使用电话手段编造传播恐怖信息,致使公安机关动用大量警力、物力和人力,客观上造成国家司法、安保资源的巨大浪费,鉴于李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其行为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及公共安全,故依法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1月29日,洋县男子李某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接受法院审判。(记者 王亮 通讯员 张校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