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未晚,可您见过因为20年前有矛盾而打人的吗?17日,东宁市一名男子在一家串店用餐时,就被一名陌生男子打了。警方控制打人者后,打人者称,“他20年前和我妈吵过架。”
据光明边防派出所教导员张玉峰介绍,被打者姓张,55岁。17日晚上,张某和几个朋友到一家串店喝酒,突然一个20多岁的年轻男子冲上来,挥舞着拳头将张某打了。随后,张某的朋友拨打了报警电话。
随后,光明边防派出所民警王天佑、田伟赶到,将张某和打人男子吴某带到了派出所。吴某今年26岁,据其交代,原来20年前张某家和吴某家是邻居,张某和吴某的母亲因为一点小纠纷吵过架,吴某便把张某记恨上了。后来两家都搬走了,没想到20年后张某和吴某又在同一家串店吃饭遇上了,张某已经不认识吴某,吴某却一眼认出了张某,便二话不说上去饱以老拳。吴某说:“20年前我还小,打不过他,就把这事记心里了。那天吃饭时看着他了,赶上我也喝了点酒,想起了他欺负我妈这事,心里一下就冒火了。”
目前,吴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