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先生为了给结婚的好兄弟撑撑场面,问别人借了辆奔驰车,不巧的是,当天恰逢台风天气,车子进水了。最终,曹先生为此花了13.5万元的代价。
2013年10月,曹先生的好友结婚。为给好兄弟撑面子,他向另外一朋友借了辆奔驰轿车去迎亲。
不巧的是,结婚当天恰逢双台风登陆,等接亲回来,曹先生发现车辆进水、仪表盘异常。只得把车开去4S店检修,为此,垫付了维修费近20万元。
车辆修好后,经保险公司理赔,奔驰车主拿到理赔款13万元。
曹先生认为,奔驰车主拿到的这13万理赔款应返还给他,自己仅应承担7万元维修费;而奔驰车主认为,轿车是借给朋友的,与曹先生无关,维修费和理赔款也与曹先生无关。况且车辆维修,也造成了价值贬损,这理赔款该是自己的。
为了要回理赔款,曹先生将车主起诉至法院。
今年2月底,镇海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
法官向证人询问并向4S店调取相关证据后认为,曹先生和奔驰车主经由第三人介绍借用轿车,二人存在借用合同关系。车辆借用期间,曹先生明知是台风天气,还驾驶车辆造成发动机进水,应承担过错责任。但是,曹先生已主动承担了维修责任并垫付了全额维修费,在此情况下,奔驰车主又额外获得了大额理赔款,有失公平。
综合考虑轿车的购买时间、购车价格,以及事故发生时已经行驶里程10万多公里,法官认为,车主应返还部分维修费给曹先生。
由于曹先生是无偿借用车辆,维修后车辆虽然能正常使用,但已经造成价值贬损,法院裁定车主给曹先生返还维修费6.5万元。
最终,曹先生为给朋友撑门面,花了13.5万元的代价。
办案法官建议广大市民:
借用婚车虽是常情但应谨慎,尤其是借用高档轿车。最好直接向实际车主借用,在借用之前一起检查车辆性能,使用过程中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若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毁维修的,应及时告知车主并沟通好维修费用及保险理赔的相关事宜。(通讯员 巍子 记者 叶萌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