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士当庭出示冉冉瘫坐在轮椅上的照片。 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摄
注射免费麻疹疫苗前,冉冉称再三向医疗人员说明自己正在发烧,在被告知没事后实施注射,不久出现多种不适直至瘫痪。从2005年10月至今,如今28岁的冉冉已在轮椅上度过10余年。
认为学校和医方存在严重过失,冉冉将二者起诉至法院,索赔1200余万元。去年底,一审法院判决医方赔偿冉冉66万余元后,冉冉和医方均提出上诉。昨日上午,此案二审在二中院开庭。
注射疫苗三天后出现不适症状
昨日的庭审,冉冉由于身体原因,没能到庭。
冉冉的妈妈孙女士说,因为备战高考压力大,当年在丰华中学读高三的女儿偶然会出现发热症状,在学校要求注射疫苗的前两三天,冉冉发烧了。
由于担心发烧时注射疫苗会有伤害,冉冉曾向大夫两次说明发烧的情况,但大夫置之不理,随后,冉冉再次向大夫提出,让其摸摸是否发烧,大夫摸了一下后脖子后说没事,随后为其注射麻疹疫苗。
三天后,孙女士发现女儿的胳膊肿了,随后腿部开始麻木、乏力,并伴随疼痛。孙女士带着冉冉跑遍各大医院,但冉冉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直至瘫痪卧床。
瘫痪女孩:我想死,可我动不了
孙女士说,冉冉要强,身体虽每况愈下,上大学的梦想依然强烈。2009年,在冉冉的要求下,孙女士送女儿上了一所民办大学,但大学梦只持续了1个月就因身体状况夭折。
孙女士说,冉冉曾在谈及未来时说,自己想死都死不了,“她说,我想去买安眠药,但我动不了呀!”
孙女士说,10年来,她卖了房子和车子,借遍所有亲友,如今每月靠2000元退休金和冉冉700元补贴生活,住在冉冉姥姥姥爷的房子里。因为经济拮据,冉冉已两年未接受康复治疗。
■ 案情
【一审】
同学出庭作证冉冉“注射前曾告知发烧”
一审开庭时,医方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北方车辆公司)辩称,鉴定意见书显示,冉冉所患的多发性硬化症属于自身免疫疾病。从冉冉肢体麻木症状出现的时间看,与其他因素相比,疫苗接种诱发其多发性硬化疾病此次发病的可能性偏大,但其2006年病情多次复发与缓解与疫苗接种无关。
一审开庭时,冉冉还曾提交同学杨某、周某亲笔书写并经公证的《情况说明》,证明冉冉曾向医生告知自己在发烧。冉冉的母亲介绍,一审开庭时,杨某等人还曾出庭作证。
对此,北方车辆公司对两份公证书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不认可《情况说明》内容的真实性。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丰华中学在疫苗接种过程中负责提供场地、组织学生,并不直接从事疫苗接种工作,并非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对方,故无赔偿责任。医院难以证明在为冉冉接种过程中完全尽到相关职责,故应对冉冉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损害后果及过错程度,法院确定医院的责任比例为20%。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北方车辆公司赔偿冉冉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66万余元。
【二审】
医生学校有无提前告知不良反应成焦点
昨日二审时,冉冉的代理人对疫苗的质量、医疗机构资质、实施注射的医生资格及鉴定结果均提出质疑,并坚持索赔1200万元。
代理人提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法院对注射疫苗医生的资质、疫苗是否合格等没有审核,医生和学校接种前没有告知接种会有不良反应。
北方车辆公司代理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鉴定书可证明,冉冉的损害后果与疫苗接种没有关系,一审法院采信了该鉴定书,但判决自相矛盾。
学校代理人答辩称,2005年10月10日学校接到打疫苗通知,15日向学生下发并宣读知情通知书,学校已尽力了,因此不应承担责任。
此案未当庭宣判。(新京报记者 李禹潼 实习生 刘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