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4月8日电 福建省漳浦县公安局今晚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张志珍因殴打小区保安被免职。
4月7日21时许,张志珍回家至绥安镇富丽城市花园小区门口时,车头撞到停车杆,小区保安邱某要求张赔偿被撞弯的停车杆。张下车后与邱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拉,张脱下高跟鞋打邱致其头部受伤流血。
网友上传的一段3分多钟的视频显示,张志珍情绪激动,边骂边用脱下的高跟鞋朝男保安头部猛打。
经法医鉴定,保安邱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警方通报说,案发后,漳浦县公安局连夜召开会议,并安排局领导赶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保安邱某。今天,当事女民警张志珍也到医院向邱某赔礼道歉。
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漳浦县公安局作出以下处理决定:一是免去张志珍漳浦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职务;二是从今天起对张志珍采取禁闭措施;三是责令绥安派出所迅速查清全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做出处理;四是要求张志珍及时做好伤者及家属的善后工作;五是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警方表示,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公布。(林智仁 记者 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