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涛在2008年3月与两名女子先后结婚
根据四名前妻提供的材料,陈良涛在2008年3月,分别与赵女士和钱女士在北京以及山东进行了结婚登记,婚后,两名妻子几乎同时都给陈良涛生下了孩子,2010年3月,陈良涛与两人先后办理了离婚。
离婚3个月后,也就是2010年6月,陈良涛与孙女士在内蒙古办理了结婚登记,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2012年8月,陈良涛又在河南与李女士在河南进行了结婚登记。
2015年1月,陈良涛先是与李女士离婚,3月又与孙女士办理了离婚。法官表示,陈良涛的行为已经构成两起重婚罪的事实。由于婚姻登记并未联网,因此,陈良涛的重婚行为未被他的任何一个妻子觉察。
白富美们看上了陈良涛什么?
法官对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探员说,陈良涛的4名前妻,在与其交往时的年龄分别在30出头左右,正是独身女性被催婚恨嫁的年龄,而陈良涛的出现,满足了这些待嫁女性的心理预期。
根据四名前妻的证言,她们都是在世纪佳缘交友网站上与陈良涛相识的,当时是陈良涛主动联系的她们。
1967年2月出生的陈良涛自称是大学文化程度,毕业于洛阳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案发前系钓鱼台山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理。但是法官在审查中发现,该学院根本不存在,陈良涛的教育文化程度也就成了一个谜。
在四张结婚登记证明中,陈良涛有的证明上写自己是大本文化,而在有的证明上则标注自己是初中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