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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交通事故中,伤者起诉肇事者很常见,但最近,镇江丹徒区辛丰法庭却审理了一起特别的交通肇事诉讼案。肇事司机把伤者告上了法庭。
2015年4月的一天早上,包某驾驶出租车,与王某逆行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王某受伤。后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包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随后,王某将肇事司机包某起诉到法庭要求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法院处理后,肇事司机包某却认为,事故发生时,王某跌倒处流下的血迹,致使自己大脑受到高度惊吓。所以王某也要给予自己精神损失以及财产损失等赔偿。此次庭审中,包某表示,案发后没多久,他晚上就开始做噩梦,总是梦到那个血腥场面。开车的时候,注意力也不集中,以至于在路上看到电动车,双脚就开始打晃。在医生的建议下,他经过药物调理了半年时间,才逐步康复。法官告诉记者,本案被告王某除了逆向行驶之外,并未作出任何过激的违法行为。最后,法院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如果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法院将会通过当事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经过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