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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办证明发现自己十年前“被执行死刑”(图)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2016-08-07 14:05:41 字号:A- A+

    广州市民陈先生:“7 月29 日我去市桥的富华派出所,当时的民警和我说,我在2001 年已经犯了绑架罪,判了死刑已经执行了,按照字面意思,我是已经死了。”

    2001 年犯下绑架罪,还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了死刑,这些信息被清晰记录在一份印有全国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字样的文件上。陈先生说,这份文件是自己于本月29 日,前去番禺市桥富华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由民警转交给他的。

    记者今天看过这张纸的内容就发现,这里除了陈先生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是和陈先生的身份证信息一样之外,其它包括学历身份,以及居住地这些信息,都是和陈先生的真实情况有出入。

    陈先生坦言,在从2001 年自己“被执行死刑”到现的15 年间,自己的生活一直都相当正常,就连办理港澳通行证都没有问题,偏偏是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才出现信息不符的情况,种种怪事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警方最新通报:已启动相关纠错程序

    (广州日报记者张丹羊通讯员番警讯、龚宣)广州番禺警方今天(8月6日)通报,7月29日,番禺警方接市民陈某(男,45岁,广州番禺人)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经查询,警方发现陈某于2003年因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并在2006年执行,相关身份信息可能存在错误。获悉情况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信息核查工作。

    通过查阅原始案卷材料和多项信息的交叉比对,警方初步确定,陈某身份信息错误情况属实,相关纠错程序已经启动。

    2016年8月4日,番禺警方主动致电陈某,向其详细解释了有关情况。8月5日,警方为陈某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番禺警方承诺,将加快进度,按照程序及法律规定,尽早帮助陈某更正错误信息。同时,警方对因身份信息错误为陈某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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