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9日电 北京德云社今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声,就“德云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事作出说明,称“很大程度上有代人受过之嫌”。
德云社介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院的执行案件,是因北京宣房房屋经营公司与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于广德楼戏院的房屋权属纠纷而起的,德云社只是诉争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并且在使用广德楼期间,德云社已向当时签约的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实际控制方)付清了所有应付款项。
德云社解释,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双方的房屋权属争议,与德云社无关。北京宣房房屋经营公司之所以将德云社列为共同被告,只是因为德云社在实际使用着广德楼戏园,然而德云社在和北歌签约时并不知道他们同宣房之间存在房屋纠纷。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之后,德云社对广德楼戏园的使用未受到过来自法院、相关部门、宣房公司和北歌任何形式的阻止和妨碍。
最后,德云社申明,此次被列入失信名单在很大程度上有代人受过之嫌,但始终尊重并敬畏法律,一直在配合法院、相关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无论诉争双方中哪一方来管理广德楼戏园,都会配合该方办理完毕相关房屋使用手续,一如既往地如约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