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的小伙唐某在酒吧喝酒,去卫生间发现里面有人,先是一个劲地催,好不容易等人出来,又觉得对方瞪了他一眼,随后纠结几个朋友持刀砍伤了对方,这几个冲动的年轻人因为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事发2015年6月的一天,当时,唐某与朋友在永宁一酒吧里喝酒。几瓶啤酒下肚后,唐某想上卫生间,去了却发现卫生间有人,唐某便催促对方赶紧出来,再不出来就扔酒瓶子了。
在卫生间里的人姓赵,被催几次之后有些不好意思,临出门就多
看了唐某一眼。就因为多看了一眼,唐某觉得赵某在瞪他,就想教训一下对方。数分钟后,唐某纠集朋友,手持砍刀冲入赵某所在包间,不由分说将包间内的赵某等三人砍伤。
经鉴定,赵某三人均为轻伤。案发后,唐某等人积极赔偿了几位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2016年,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将归案的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永宁县人民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