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喜事变伤心事!行乞者强讨未果居然烫伤小孩
这是一个让人心痛的消息,6 日,公安县的张女士给打来电话,说自己的儿子在酒店办周岁宴时,被人烫伤,好好的喜事变成了伤心事。
在荆州三医病房,记者见到了张女士,她刚满一岁的儿子在这里接受治疗,儿子耳朵和脖子包裹着纱布,躺在奶奶的怀里睡着了。
本来是开开心心办周岁宴,为何会被烫伤?张女士给我们讲述了孩子被烫伤的全过程。
孩子家长张敏:中午开席的时候,来了7、8 个乞丐;先上了500 元人情,说是要打棉花闹,我们将他们的人情退还给了他们,但是他们却要我们给他们200 元,还要加四包烟。
张女士说,在当地有一个这样的习俗,家户人家办喜事,就会有讨喜钱的人上门来道恭喜,并找办喜事的人家要点喜钱。
出于风俗习惯,张女士很爽快的满足了这群人的要求。不曾想,没多久,又来了一群讨喜钱的人。
孩子家长张敏:后来隔了一两个小时,又来了两个乞丐,这次连人情都没有上,直接就要钱了,我觉得反正图个喜庆,就给他们了。
让她没想到的是,送走了上午的两拨人后,下午还有一拨讨喜钱的人,正在等着她。
孩子家长张敏:4点多还没开席,客人都在包房里面打牌,突然来了一群乞丐,他们一进去就找我们客人要钱,不给,就到客人打牌的桌子上去抢钱。
办次喜事,来了三波讨喜钱的人,这让张女士有些生气,所以这次她就不想再给钱了,但无论张女士他们怎么说,但对方就是不走。
孩子家长张敏:乞丐就在那要钱,我叔叔刚好从门口进来,就给了3 块钱。乞丐嫌少,还在要,还去我姨妈手上抢,我表哥就推他。
为了不影响其他的亲友,张女士也上去一起把讨喜钱的人推到了走廊,在推搡过程中,意外发生了。
孩子家长张敏:他在走廊上面看见一个开水瓶,拿起就往我表哥那里砸,刚好我小孩在那里,水就全部弄到我小孩身上了。
大家连忙抱着孩子往医院跑,并赶紧报了警。
孩子家长张敏:小孩身上,脖子上的皮都没有了。
荆州三医烧伤整形美容外科医生李章:现在目前小朋友病情比较稳定,伤口偏深,如果两三个星期不能愈合的话,可能要做手术治疗。
现在,涉事的那名讨喜钱的人已被派出所拘留。张女士说,除了自己家人和涉事者有责任,她认为酒店方让讨喜钱的人进到包房,也存在一定责任。
孩子家长张敏:我们在酒店摆酒,来了一拨又一拨,找我们要钱,我也喊了服务员,结果服务员动都不动,我觉得他们也有责任。
张女士说,这几天,孩子的医疗费已经花了七八千了。花钱是小,关键是孩子遭罪。那当时的情况是否真的像张女士说的那样?酒店又是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呢?
为了了解事情的经过,记者来到了公安县斗湖堤镇的事发酒店。
酒店老板告诉记者,当时她被服务员叫过去的时候,意外已经发生。
酒店老板:一方是乞丐,一方是那个推人的男孩,还有就是监管孩子的奶奶,还有一方就是我们酒店,我们都有责任
但是,具体责任如何划分,酒店方认为还要看法律的判决。
酒店老板:看到时候法律怎么调理,法院怎么断,我就怎么认。
随后,记者也就这个问题,咨询了律师。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的许律师说,目前案件的真实情况还在调查过程中,应该以公安机关的调查为准。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许律师:如果受害者的陈述属实,那么这个小孩受伤的直接原因是行乞者摔开水瓶造成的,那么从民事上来说,这个赔偿责任应由行乞者来赔偿。
据了解,烫伤孩子的涉事者姓许,昨天,他的妻子上门道歉,表示愿意赔偿,但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酒店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就是许某,在讨喜钱与顾客发生矛盾的情况下,酒店没有制止或者没有报警处理,导致后果发生,那么酒店经营者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承担这个补充责任后,有权向这个直接侵权人追偿。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许律师:如果受害人家属在与行乞者发生矛盾,行为如果加剧了矛盾发生,或者小孩的监护人在照料有疏忽导致后果,那么可以适当减轻致害人的赔偿责任。
同时律师提醒,不管是酒店经营者还是消费者,在遇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自身无法制止的话,建议大家报警处理,或通过当地工商部门处理,避免自己的不当行为造成恶劣后果发生。
小编有话说:这又是一起强讨恶要的典型案例,近几年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强讨恶要,甚至伤人的事情,这反映了一些人扭曲的人生价值观,和好逸恶劳的生活恶习,需要全社会予以鞭挞、遏制!其次,这是对人的善行和善心的一种极大的伤害。对于那些生活困难的乞讨者,我们理应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但是这种强讨恶要,甚至讨要未果,恶意伤人的行为,伤害的不仅是善良人的身体和心灵,更冲击的是社会的道德底线!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该对这类人进行强烈的道德谴责!最后,我们希望公安机关对这类涉及到人身伤害、违法犯罪的行为,予以从重从快打击!在法律的框架下,予以严惩!同时我们在这里也对受害者表示深切的慰问,希望小孩能得到及时的治疗,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