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无法联系,找人找不着,竟然报警谎称其失踪失联。近日,巫山县公安局高唐派出所依法处理了一名谎报警情的女子李某,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2月5日,湖北省恩施州李某到巫山县公安局高唐派出所报警称:1月26日10点,李某的姐姐陈某失去联系,怀疑姐姐遭前夫绑架挟持。
接警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派出警力核实相关情况。民警通过对李某的依法询问,发现陈述存在诸多疑点。
事实究竟是怎样?经过调查,民警发现李某与其宣称的姐姐陈某两人其实并无亲属关系,原来陈某与李某是同事关系,2016年陈某找李某借了8000块钱,但只归还了3000元,剩余5000元至今未还,李某因联系不上陈某,一时情急就想通过报假警找到陈某,要回债务。
李某的行为浪费了大量警力资源并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高唐派出所已依法对李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报警、报案时务必如实反映情况,谎报警情、案情的行为一经查实,警方将依法处理。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蓄意破坏,更有可能延误公安机关对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及时保护。同时提醒大家,讨债应该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以这样的方式要债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