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警人提供的手机号,民警试图联系该电话,但显示已经呼转至秘书台,且该手机号码为外省号码,无法落实机主身份。随后,民警又申请加自杀男子的QQ号码,但一直未通过验证。这时,报警人告诉民警,该网友曾通过QQ向其发送过“位置信息”,大概位置在梁庄小区13号楼附近。
得知自杀男子大概位置后,民警立即出警赶到梁庄新区以及梁庄老区的南北区四个小区巡逻,但询问周围群众后,仍未发现有自杀人员。民警再次与报警人沟通,经耐心询问,报警人称该网友姓名应该 为“谢某某”,其他信息不详。
提示:支持← →箭头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