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男子崔某一直在看自己的女朋友任某,男子张某与崔某发生口角,后张某和崔某掏出各自携带的刀具互刺,最终张某被刺身亡,崔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北京市三中院审理后认为崔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被害人任某表示,张某是她的男朋友,2015年8月25日晚上10点左右,两人在密云某饭店吃饭,张某喝了啤酒,晚上两人一起走路回家,碰到了不相识的崔某,崔某一直注视着自己,还冲自己吹口哨。张某有些生气,便冲着崔某说,“看啥呢?”崔某仍旧看着自己和张某,还嚷嚷着,“我就看怎么了?”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崔某掏出刀连刺张某数刀,又扎了任某几刀。
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崔某与被害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后持刀互殴,过程中二人均有损伤,在张某失去反抗能力后,对崔某的不法侵害已经停止,崔某仍继续持刀扎刺张某背部数刀,并持刀扎刺在旁劝阻且未对其实施不法侵害的任某。最终,三中院认为崔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